[2005-05-03] 為香港經濟轉型確立路標
■周八駿 資深評論員
我面前有兩套經濟指標,一是經合組織(OECD)編制的關於知識經濟的指標,二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編制的關於香港四大支柱產業的指標。
經合組織最早提出「知識經濟」概念,在統計上把「知識經濟」分成5類產業:(1)高科技產業(High-technology industries);(2)中等技術產業(Medium-technology industries);(3)通訊服務業(Communication services);(4)金融、保險及其他商業服務業(Finance, insurance and other business services);(5)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Community, social and personal services)。一國或一地所有這些產業佔其GDP的比重達到或超過50%,便是進入了知識經濟。按發達國家的經驗,高科技產業和中等技術產業僅佔知識經濟約五分之一,以知識為生產要素的服務業佔約五分之四,可見知識經濟是以服務經濟為基礎的人類社會更高發展階段。
統計資料不能指示轉型方向
知識經濟是新事物,其定義和統計分類都有繼續探討的空間。但是,國際社會既然已公認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方向和目標,經合組織已率先提供了具有科學價值的統計分類,香港就不妨以之作為向知識經濟轉型的參照——按經合組織的統計分類來統計香港GDP中知識經濟的含量,看香港經濟在總體上與知識經濟有多大差距;同時,根據香港在經濟全球化中所處位置和本身具體條件,來確定需要拓展哪些屬於知識經濟範疇的產業或行業。這便是為香港經濟轉型確立路標。
兩年前,2003年2月22日,我發表的《轉型須以知識經濟為目標》一文中,建議特區政府統計處參照經合組織的統計分類來編制關於香港GDP中知識經濟比重的統計,以便香港社會各界通過國際比較來明白香港經濟發展程度和進一步奮鬥的目標。可是,直至今天,人們所能看到的只是關於香港四大支柱產業的統計資料。坦率地說,這四大支柱產業的統計資料只能顯示香港經濟的現況,既不能指示香港經濟轉型的方向和目標,也不能顯示香港經濟轉型已經走過的路和還將要走的路。
具體而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於2005年3月編制的《香港經濟四個主要行業在二○○三年的情況》存在著下列不足或值得商榷之處。
第一,特區政府統計處把「貿易及物流」以及「工商業支援服務及專業服務」列入香港的四大支柱產業,而行政長官在2003、2004、2005年施政報告中均是把「物流」和「工商業支援服務」列入四大支柱產業。只有2003/2004財政年度預算案是把「工商業支援服務及專業服務」列入四大支柱產業。
統計重疊折射宏觀經濟缺乏清晰願景
第二,行政長官把「金融、物流、旅遊、工商業支援服務」作為四大支柱產業,在統計上已出現「重疊」(overlapping)問題,如「金融」和「物流」分別與「工商業支援服務」相重疊。特區政府統計處把「貿易」和「物流」一起列入四大支柱產業,與「工商業支援服務」的「重疊」部分就更大。坦率地說,這種統計重疊所折射的不僅是經濟概念的含混,而且更重要的是,關於宏觀經濟缺乏清晰的願景(vision)。
第三,無論作為概念的外延還是統計的分類,「工商業支援服務」和「專業服務」都是重疊的。若欲把「專業服務」中屬於「工商業支援服務」的內容分離出來而予以強調,則與「專業服務」並列的「工商業支援服務」必須將其所包含的「專業服務」的內容剝離,否則便會混淆概念和重複統計。《香港經濟四個主要行業在二○○三年的情況》「表四」分別顯示「專業服務」及「其他工商業支援服務」佔香港GDP和就業人口的比重,看來特區政府統計處是那樣做的。但如此,也就反證「工商業支援服務及專業服務」的提法不科學。
第四,特區政府統計處說「工商業支援服務是指提供本地經濟體系內其他公司使用的服務(即中間投產消耗)以及向公司和個別人士輸出的服務。」這作為定義不夠準確。「工商業支援服務」譯自英語「producer services」,所指的是向商品和服務的生產商提供的服務。因此,並非所有「向公司或個別人士輸出的服務」都是「工商業支援服務」。
最後卻更重要的是,有關統計即使告訴人們四大支柱產業佔2003年香港GDP的54.9%,人們還是不能明白香港向知識經濟轉型取得了多大成就。總之,在經歷了8年的經濟轉型曲折後,是應該為香港經濟轉型確立路標的時候了。(本欄每周二刊出) (文匯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