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8] 勞處聘退休警查無良僱主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勞工處昨日在報章刊登招聘廣告,招聘調查顧問及調查主任共3人,以協助勞工處追查濫用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僱主的違規行為,希望能有效打擊濫用破欠基金的僱主,杜絕濫用行為。這些職位屬於短期合約,為期6個月,預計費用50萬元。
蒐騙破欠金證據
勞工處要求這兩個職位申請者須是退休資深督察和沙展級人馬,以及可在6月份上班,職責是協助調查涉嫌違反《僱傭條例》及《破產欠薪保障條例》的個案,包括監督和統籌情報搜集、識別和收集懷疑欺詐及訛騙個案的證據等。調查顧問時薪為440元,至於調查主任時薪為170元。
六個月短期合約
勞工處表示,有關職位為期6個月,如有需要會按情況檢討,而職位開支預計約50萬元,由部門內部調配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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