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以書面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僱主向求職人士收集的個人資料,必須遵守個人資料條例的規定,但若符合一些特別要求,例如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是與有關的事務有直接關係,而又不超乎需要,僱主是可以向求職者索取。至於有否超乎需要,就要了解個別情況才可以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