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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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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3] 公共醫療真的被濫用嗎?

■李國英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衛生事務發言人

 近日,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周一嶽局長就公共醫療加費一事故弄玄虛,一時向傳媒放風表示會於明年調高公共醫療收費,一時又在立法會衛生事務會議上向議員表示沒有正式調整收費的時間表。無論如何,從周局長一再重申調高收費是為了避免市民濫用公共醫療服務可見,局長是矢志大幅增加公共醫療收費。

加費能否避免濫用

 究竟,加費是否能避免市民濫用公共醫療特別症室的服務呢?根據醫管局的數字,在實施急症室服務收費前一年(即2001年底至2002年底)的求診人次為二百三十多萬,與2004年急症室的就診人次比較,總就診人次下跌了約15%。從這些數字反映,急症室收費在一定程度上能減少看病人次及使用量,並為政府當局就加費一事提供了最佳的理據。

 不過,單憑急症室就診人次的輕微減幅並不一定代表市民減少使用公共醫療服務,更進一步的是,以此改變目前公私營醫療體系失衡的情況。自急症室實施收費開始,市民大眾就被醫管局誤導,究其原因,是在於「濫用」一詞。對於醫療專業人士來說,憑他們的經驗和知識,要分辨甚麼是急症、甚麼是非急症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何況,從醫生的角度出發,當然是以病情的輕重來界定哪些病人屬於緊急或非緊急的類別,因而很多時候到急症室求診的病人往往被認為是非急症的病人。

政府忽略家庭醫學

 反之,病人是從實際情況去判斷他們是否到急症室就醫。舉例來說,當市民發高燒或遇上劇烈頭痛,碰巧是夜深時分或者是門診所於公眾假期休息時,本能上他們覺得病情危急便到急症室求診,又是否存心濫用服務呢?政府亦一向提醒市民遇病時不能隨便服食成藥,而要向醫生求診。以發燒或頭痛為例,往往便是很多嚴重疾病的先兆。為此,病人若遇上剛才所述的情況而求診急症室時,是否構成濫用實在值得商榷。

 要根治市民濫用急症室的情況,當局還須認真探討市民「習慣」到急症室看病的「求診模式」。多年來就是因為政府忽略家庭醫學的發展,以致市民健康出現問題時,每每便到公立醫院或專科醫生求診,而非第一時間向家庭醫生求醫,使家庭醫生無法扮演「健康守門人」的角色。更甚者是由於港人缺乏家庭醫生的概念,養成了doctorshopping的習慣,使病歷散落在不同的醫生診所內,更妨礙了家庭醫生制度的實行。

 縱然周局長上場後曾表示會大力提倡家庭醫學,但是要改變市民的求醫模式並非一時三刻可辦到的事情。單以加費來改變市民的求醫習慣反而會帶來其他的後遺症。最明顯的是莫過於迫使市民養成購藥不就醫的習慣,早前一個有關「港人求醫習慣」的調查便顯示,有兩成多的受訪者會先自購藥物醫治;另外,在中醫、公立西醫和私立西醫之間,受訪者選擇私家醫生只佔四成六,選擇中醫的有一成多,反映市民對公共醫療仍有很大的需求。故此,公共醫療加費不但未能解決市民依賴公共醫療的問題,按調查的結果估計,還可能令部分病人延誤診治。

 平心而論,就算急症室收費加至200元,對部分市民來說,仍然是物超所值。所以,醫管局就公共醫療加費一事必須有清晰的目標和準則,絕不能以急症室被濫用為題,而無休止地去增加公共醫療的收費。(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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