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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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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4] 首腦離任安排 各師各法

 目前特首離職後並無特別的規則安排,但根據資料,10個國家及地區,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日本、中國中央政府、比利時、德國、新西蘭、加拿大的安大略省,都會為前任首長提供某形式的福利,例如退休金、辦公地方和僱員、汽車連司機以及保安服務等。

 至於離任後參與活動方面,上述國家及地區除定下政府首長最長任期的規限外,並沒有限制離任首長參與政治活動。至於商業活動方面,美國、澳洲、法國、日本、新西蘭共5個國家及地區均沒有作出限制,而英國、加拿大等則限制前任首長不能利用以前的職位取得個人利益,或不恰當地使用官方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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