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5] 「一念之始」,然後呢……? 放大圖片
張近平
入場前風聞了一些好評價,內心充滿期待去等劇場工作室的新作《流浪在彩色街頭》揭幕。可是……也許這個詞言落得重了。不得不承認,余翰廷一眾造就的這齣傾力之作,成績稍為差強人意。回想那些聽過的讚好的聲音,除了歎句「各花入各眼」之外,也得說句,是否香港的觀眾對作品的要求變得越來越寬容呢?
《流浪在彩色街頭》講述陳曙曦飾演的殺人狂Camel與變態殺人犯Amanda在獄中相遇,「由仇視轉為互相依靠,繼而展開逃獄,找尋度過苦厄之路……他們避過追捕者,藏身於一條撲朔迷離的彩色街道,遇到似曾相識的人和事。」繼而便說這兩個狂徒在這條街裡迷迷茫茫,終日徘徊於內心的掙扎之中,然後又見到一些人一些事,然後似乎逐漸明白「對方即自己」,然後又似乎開始悟到一些哲理,在故事的盡頭,二人像不能逃脫宿命似的,糾纏在瘋狂與了悟之間,真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旋律沉鬱悲劇味
無可置疑,《流浪在彩色街頭》是個沉重的戲。音樂固然是沉重。作曲人何俊傑在場刊裡的一段「音樂總監的話」開宗明義的說道:「第一次寫悲劇音樂劇」,他以「劫後餘生」來形容整個創作過程。可不是嗎?《流》劇的歌曲旋律既沉鬱,復激昂,每首歌均充滿了「張力」,不是角色之間的抗衡,就是角色內心的「本我」與「自我」在拉鋸,難得有一刻舒緩。佈景與服裝也充滿「爛衫戲」的悲劇味,較光鮮的只有警察與獄警,也用上鮮血紅做強調的顏色,極力營造一種壓迫重重的意象。在製作上,《流》劇的創作隊伍堪稱用盡心思,技藝也達專業水平,絕對擔得起「劇場工作室重頭製作」的名堂。
不過,回歸到基本層次,音樂劇裡任何的製作元素,其實也不過是「奇觀」。何俊傑有很出色的音樂才華,可以寫出好的旋律。劇能否動人,卻要看劇本的基本結構做得如何。簡單來說,就是編劇的故事說得怎樣。余翰廷這回的故事,說得認真「麻麻」矣。
好像不大想人明白
開演時間是晚上七時四十五分,戲演到差不多時候,歌也唱了五六首了,但我已開始狐疑為甚麼好像還未正式開展劇情呢?我一看腕表,時間已是八時三十分了。啊!剛才砰砰�朐峈滌菬獄穧h歌,做了甚麼?你說人物沒有「行動」嗎?又好像不是,至少我們見到Camel在逃避警方追捕,至少我們見到有個妓女Mio說要幫他,至少我們見到Amanda在獄中跟獄警鬧得不愉快……但是,在這些瑣碎的事情背後,到底Camel和Amanda這兩個人物要達到的是一個怎樣的「行動」,他們要成全甚麼,編劇好像不太想講明白,於是自始至終,觀眾便跟著這兩個人物在團團轉,不知「目的地」為何,就好像戲裡他們要等的那輛歸家的「巴士」一樣,常常錯過。
戲發展到後期,編劇似乎想說Camel和Amanda其實就是二而為一的「一個人」,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不過,這點也說得不明不白。最「撲朔迷離」的是李健偉飾演的所有角色:大師、達叔、獄卒、葉先生、少年、警察,原來這些在Camel和Amanda逃走期間出現過的各色人物,也是同一個人,這設計初看彷彿很有哲理,但因為戲裡的啞謎太多,單理清Camel和Amanda二人之間的真正身份,已消耗不少精力,這個「世界大同」的角色,也只能放之一角矣。
劇情理不出頭緒
這絕對是一個需要再三理順一下內裡肌理的故事,看現時的成品,說得不清不楚的地方真是罄竹難書。似乎余翰廷欲處理一個有哲學味和禪味的音樂劇。但處理此等題材,編劇者一定要頭緒清晰。甚麼「一念之始,萬念歸一」,用來在佛寺唸唸還可以,放到舞台上,這種「當頭棒喝」式的口號真不能拿來鬧著玩的。
話說回來,音樂劇以音樂為根,以曲為魂,反而音樂總監可以因應演出場合而換人。故何俊傑用「音樂總監」的身份在「場刊」寫感言,雖然同為一人,但論身份和重要性,則稍欠恰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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