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9] 工人鎘中毒 港資廠被索1625萬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岳仿嶙深圳18日電】倍受關注的惠州港資電池廠工人因工中毒索賠案今日第二次在惠州市惠城區法院開庭。原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展開激辯,經過2小時的庭審法官宣佈休庭,法院將擇日作出宣判。而此前第一次庭審期間原被告雙方對法庭提議的庭外和解未能達成協議。
八成原告親自出庭
今天上午,惠州市惠城區法院開庭審理50名超霸電池廠工人訴工廠在不採取有效措施的情況下,讓工人暴露在危險的工作環境中,最終導致大批工人體內鎘超標的索賠案。上午八時許,記者趕到惠城區法院門外,此時門外已聚集約200餘名聞訊趕來的惠州超霸及先進電池廠的員工。據工人介紹,由於在揭發有員工因工中毒後,不少員工已離廠返回家鄉養病,但得知開庭消息,仍有40名原告專程趕回惠州出庭,另外的10名原告則由各自的委託代理人代為到庭。
65人索賠1,625萬
上午九時許,該案正式開庭。由於法庭空間有限,許多前往旁聽的工人均無法進入,只能與記者門一起在門外守候。約二小時的法庭宣佈休庭。有出庭的員工代表表示,在庭審當中,被告方出示部分工廠勞保用品的單據,以此證明工廠有提供防護物品令工人在安全的環境下進行工作。不過原告方則稱工廠當庭出示的這些證據,並不能證明工人的身體無被造成傷害。
原告在庭上重申工廠對職業病的認識不足,防護措施亦不得力,最終令工人受到身心傷害,精神受到打擊,決定提出向被告索賠。每名工人要求獲得15萬元的醫療費及10萬元的精神補賠費,而連同下午開庭審理的15名先進廠鎘中毒員工的索賠,65名工人共索償約1,625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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