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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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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6] 動物動粗主人揹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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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寵物整天困在家中悶得發慌,間中淘氣一下其實無可厚非,但要負責的則是始作俑者牠們的主人了。 (路透社)

 最近,本港電視劇《老婆大人》描述一對互不相識的男女為了爭奪一隻狗的撫養權而對簿公堂,類似這個情況可能在香港並不普遍,但在美國,有關爭奪寵物撫養權或傷亡賠償的法律訴訟經常發生,而且有越來越多寵物主人趨向爭取應有權益,獲賠償的金額更屢創紀錄。

 今年5月初,西雅圖71歲退休人士羅默因陪伴了她12年的貓兒約菲被隔鄰一隻狗擊斃,入稟法院控告鄰家的狗隻,要求狗主作出賠償。結果,法官判處狗主向羅默賠償45,480美元(約35萬5千港元),刷新加州一名狗主因其愛犬被獸醫診症失誤而死亡,獲賠償39,000美元(約30萬港元)的紀錄。任教於兩間法律學院動物學法律的卡普表示:「賠償45,480美元給一名貓主是我知道歷來的最高動物賠償額,尤其考慮到牠的實際價值。」

 美國法院沒有規限動物因遭暴力對待或醫療錯誤而獲賠償的罰款,亦會就動物撫養權作出裁決。舉例來說,華盛頓女子威爾遜與其前男友坦普爾曼曾就一隻兩歲拳師狗爭奪撫養權,結果,威爾遜贏得撫養權。

 在美國,保護動物權益是非常受到重視,全國約有40間大學開辦有關動物權益的課程。很久以前,人們不太習慣就保障動物權益而訴諸法律,但到今時今日,人們越來越明白人類與動物的生活是密不可分。 (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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