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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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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9] 最重懲罰 永久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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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超發表示,配錯藥醫生隨時會被吊銷牌照。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梁嘉儀)醫務委員會委員兼香港西醫公會會長楊超發表示,不論有否導致病人不適,在配藥過程中出錯均屬嚴重事故,醫生一旦被證實需要負責,輕則會接警告信,重則將終身喪失執業資格。楊超發強調,今次僅是個別事件,不能反映業內配錯藥的情況嚴重。

 楊超發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類似事件不常發生,根據醫務委員會的守則,護士必須根據醫生的處方配藥,再交給醫生覆核,確保無誤才發藥予病人,一旦發生事故,最終責任必然由醫生承擔,並非由護士或診所來負;受影響病人或衛生署可就事件向醫務委員會提出投訴,若初步理據成立,醫委會便會展開聆訊,罪名一經成立,有關醫生可能會被撤銷牌照。由於事件正由衛生署跟進,楊超發不便評論會否徹查涉案醫生。

醫藥分家非解決方法

 對於有人認為醫藥分家可防止類似事件發生,楊超發有所保留,「經常有病人根據醫生處方到外面配藥,返來先發現配錯藥!」他認為,藥劑師也有配錯藥的情況,醫藥分家不大可能解決問題,較實際的解決方法是提升護士的醫學水平。

 醫學會副會長史泰祖認為,今次件事可以警惕其他醫生,配藥時要更加提高警覺避免出錯;站在醫學會的立場,他們會捍衛病人的選擇權,目前機制靈活,容許病人按個人需要決定在診所抑或到藥房配藥,部分病人可享在診所配藥帶來的方便,部分病人則可享到藥房配藥的可靠性,若醫藥分家,病人便沒有太多選擇。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教育總監崔俊明認為,要落實醫藥分家有一定難度,由於每年訓練的藥劑師供不應求,醫藥分家出現技術上的障礙;另一方面,目前藥劑師服務是免費的,分家後便要收費,市民能否接受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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