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30] 日本戰犯罪行錄之二.松井石根 南京大屠殺元兇 放大圖片
日本甲級戰犯松井石根,1937年7月出任日軍上海派遣軍司令官,及華中方面軍司令官。在日軍攻佔南京前,他下達了「以日本武威懾服中國」的命令,企圖用殘暴恐怖的手段鎮壓中國人民。日軍在他的率領下佔領南京後,隨即展開了歷史上慘絕人寰的大屠殺。他是南京大屠殺的罪魁禍首,戰後被遠東國際法庭判處絞刑,於1948年12月,與東條英機等甲級戰犯一同被處決。
松井石根長期在日本軍隊機關供職,前後駐華13年,是一個「中國通」。在職期間,參與策劃並積極支持侵略中國的行動。1927年,日本首相田中義一在東京召集「東方會議」,商討確立侵略中國的具體方針。1937年8月15日,松井被任命為上海派遣軍司令官,赴華指揮日軍作戰。至當年11月,侵華日軍在松井石根的指揮下,以4萬多人的傷亡代價,攻佔了上海。接著,松井石根在未報請日本統帥部批准的情況下,下令日軍兵分三路進犯南京。
未經批准 擅自攻城
1937年11月22日,松井石根正式向參謀本部呈報,主張「必須攻佔南京」,並表示「方面軍以現有的兵力不惜付出最大犧牲,估計最遲在兩個月以內可以達到目的」。11月24日,松井石根制定《第二期作戰大綱》,決定12月上旬進攻南京。12月1日,日本參謀本部據松井石根的要求,電令華中方面軍攻佔南京。同日,松井下達了準備攻克南京的作戰命令。
12月5日,日軍到達南京外圍防守陣地,並於同日晚向中國守軍發起進攻。至8日,日軍突破南京防守的外圍防線,南京城被圍。10日,松井石根派飛機向城內投擲最後通牒,誘迫中國守軍投降。同日,日軍第18師團攻佔蕪湖,中國軍隊後路被切斷。12日,日軍第6師團以重炮猛轟南京中華門,日軍蜂擁而入,南京淪陷。12月17日,松井石根率華中方面軍舉行聲勢浩大的「入城式」。
日軍佔領南京後,製造了慘絕人寰的大屠殺事件。在此後約6個星期的時間內,日軍官兵在南京城內肆無忌憚地燒殺淫掠,犯下了極端殘暴的反人道罪行。南京市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國軍人被日軍以槍擊、刺殺、活埋、水溺等各種殘忍手段集體屠殺或零星殺害的達30萬人以上,被日軍姦淫的婦女超過兩萬人。
屠城策劃者戰後「敘勳」
作為華中方面軍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在佔領南京之前,曾下令佔領南京後,「分區對城內進行掃蕩」。日軍入城後,他有意縱容日軍官兵實施各種極端的暴行,根本沒有採取任何制止措施。因此,松井石根對南京大屠殺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迫於國際輿論的巨大壓力,日本政府於1938年3月5日召回松井石根及其部下將佐約80人。同年7月20日松井石根出任內閣參議,至1940年辭職。1942年4月4日,松井石根受日本天皇「敘勳」,授一級金准勳章。(《中國青年報》)
出身武士家庭 輟學從軍
1878年 7月27日出生在日本名古屋市,其父松井武國是武士。
1898年 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接著進入日本陸軍大學。
1904年 日俄戰爭爆發,松井石根中斷學業,隨日軍進入中國東北地區與俄軍作戰。
1906年 晉升為步兵大尉。後曾任日本參謀本部中國班班員、駐中國廣東武官。
1915年 調任駐上海武官。
1918年 升步兵大佐,次年任日軍步兵第39聯隊長。
1922年 調任哈爾濱特務機關長,次年晉升為陸軍少將。1924年 任日軍步兵第35旅團長,1925年調任參謀本部第二部部長。
1928年 任日軍第11師團長。
1933年 任軍事參議官,同年8月,調任駐台灣日軍司令官,10月晉升為陸軍大將。
1937年 任上海派遣軍司令官,赴華指揮日軍作戰。
無恥自辯:「哥哥趕弟弟」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公佈的對日本戰犯的起訴書包括三大類,共55項罪狀,其中與松井石根有關的達38項,主要集中在「南京大屠殺」。
1946年12月29日上午,松井石根站在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席上,他在辯護中把自己的罪責推得一乾二淨。松井石根的律師伊藤清和馬特斯也開始發難:「你們所說的南京大屠殺慘案,請問證據何在?」中國檢察官向哲浚當庭展示一疊資料,其中有《曼徹斯特衛報》駐華記者田伯烈當時的報道,以及南京外國僑民在日記中對當時日軍暴行的大量記述等。
1947年9月10日,遠東軍事法庭對松井石根的審理進入辯護階段,松井石根請來一批人馬為他辯護,這其中有七八個人竟是他原來的部下。松井石根恬不知恥地辯解說:「我始終堅信,日中之間的鬥爭是亞洲大家庭中兄弟間的爭吵,這同哥哥經過長期忍耐趕走不聽話的弟弟沒有什麼兩樣。」「至於南京有過大屠殺,此時對此負有責任的不是已去世就是在關押中,而且有關文件也在一次火災中燒掉了。」松井石根的話音剛落,他的美國辯護律師也立即接上話茬:「法庭需要的是證據。可是十分遺憾,竟死無對證了!」
納粹密電指證罪行
這時中國檢察官向哲浚在法庭展示了當年納粹德國駐南京大使館打回德國外交部的一份密電,其最終結語是:「犯罪的不是這個日本人或是那個日本人,而是整個日本皇軍……他們是一群正在開動的野獸機器。」這些話出自法西斯陣營內部,使法庭頓時一片嘩然。而另一份材料也證明,松井石根在他親筆簽名的《攻克南京城綱要》命令中聲稱:『南京是中國的首都,佔領南京是一個國際上的事件,所以必須作周詳的研究,以便發揚日本的威武,而使中國畏服!』請特別注意畏服的含意。」
最後,審判長宣讀了題為「攻擊南京」和「南京大屠殺」的宣判詞: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以無可辯駁的事實,宣告松井石根率領日本軍隊在南京犯下滔天罪行。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定松井為甲級戰犯,處以絞刑。12月23日零時,松井石根在東京巢鴨刑務所被送上絞刑架。 (摘自《日寇志》網站)
入城「清剿」 濫殺無辜
1937年12月17日,日寇舉行所謂「勝利入城式」,日寇華中派遣軍司令松井石根騎著高頭大馬進入南京。他一方面獎勵他的部下谷壽夫等的「戰績」,另一方面部署了第二階段的大屠殺。
松井認為,城內的公司、商店、居民們,一律關閉大門顯然是有意抗拒,必須命令他們敞開門戶,表示歡迎;同時借此搜查暗藏的抗日分子。12月下旬,「清街運動」開始了。大街小巷的路口上,一律站著荷槍實彈的日寇。摩托車隊到處巡邏著,三名、五名的日寇拖著長刀,挨門逐戶,大聲呼叫,勒令開門。因此,公司、商店和居民,都門戶洞開。長期躲在室內的人們帶著驚異的神色,不免要探頭向外張望一下,了解外面的情況,可是,災禍便立即降臨。在他們探望的瞬間,日寇便會向他們射擊,許多商民人等,便應聲倒地。僅在這一天,就有好幾千人被槍殺、槍傷。
與此同時,日寇進行了大搜查,凡是青年店員、居民被認為有抗日嫌疑者,不由分辯,立即綁走。說是帶去審問,但往往有去無回,事實上是被送到五台山上用汽油活活地燒死了。 (摘自《日寇志》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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