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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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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30] 特首補選的謬論剖析

■李 羽

 補選行政長官的形勢十分明顯,即曾蔭權已是眾望所歸,但卻有不甘心選舉順利舉行者提出一些謬論,企圖誤導輿論,干擾選舉,有必要澄清。

 曾蔭權在署理行政長官期間的工作表現有目共睹,他不但有深厚的政務資歷和行政經驗,還有政治誠信。過去兩個多月,不斷有人(主要是記者)問他補選行政長官的參選問題,他的答覆是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修訂通過後就會宣布。果然,五月二十五日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當天傍晚,曾蔭權親自宣布,他已向中央提出辭呈,並立即開始休假,為參選作準備。「見微知著」,此事也可看出曾蔭權是一個守信用,有擔當的人。

 其實,在曾蔭權宣布參選前後,無論政壇、商界或民間,對他的讚譽之聲不絕,各方均認為他「必勝」,有「賭王」之稱的知名人士更形客為「獨贏」,連純為做騷報名參選的「民主派」人士也自言「絕無勝望」,因為此人自知需一百名選委支持的「提名關」也過不了,遑論成為「候選人」。

 由於補選行政長官的形勢十分明朗,即曾蔭權必將取得「壓倒性勝利」,甚至在提名期結束時很可能因沒有競逐對手而自動當選。大局如此,本屬好事。不料,又冒出一些謬論、怪談,端的是「樹欲靜而風不止」,對本港的安定、和諧則絕非好事。

「一票兩用」違背誠信

 謬論之一叫做「一票兩用」或「一票兩投」,簡言之,發此謬論者建議選委們,提名時票投張三、投票時卻投給李四。這樣的建議,實屬誅心之論,且不說「舉頭三尺有神明」,亦與「人性」二字有十萬八千里之差,任何人或任何選委若照此而行,從此備受良心譴責,勢將白天失魂和夜晚失眠,成為一世的精神負擔。發此謬論者,可以判定其為奸狡小人。提名權與投票權雖然是兩回事,然兩者應「合而為一」,不可弄虛作假,不可違背誠信。「一票兩用」論可以休矣。

「自動當選」是民主選舉結果之一

 謬論之二是指「自動當選」為「不民主」。此說大謬。提此謬論者有一「理由」,就是「自動當選」未經正式投票。這是似是而非的謬論。過往區議員、立法會議員多有「自動當選」者,為何至今才有「不民主」的謬論?顯然,發此謬論者志在干擾補選行政長官之依法順利進行也。

 從民主選舉的角度看,投票固然是民主選舉程序,提名同樣也是民主選舉程序。提名的實質,相當於一次準投票,假如有人所獲得的提名人數未能跨過法律規定的「門檻」,只能怪自己的民望不足,夫復何言?獲得眾多提名者既無對手,因而自動當選,此乃順理成章,不必大驚小怪,更不容節外生枝。

「存心陪跑」純屬做騷

 另有一種怪談就是「陪跑」說。事實上,世界各國各地的選舉都可能有人「陪跑」,這是指選舉結果而言。只要參選者立定主意,全力以赴,就無所謂「陪跑」不「陪跑」,即使失敗,亦雖敗猶榮。倘若有人存心「陪跑」,實為自身「揚名立萬」,宣布參選後「有姿勢,冇實際」,這才是不光彩的「陪跑」。

 角逐行政長官,或曰行政長官的合適人選,須有「三大支持」:市民支持;中央支持;公務員支持。

 以筆者觀之,曾蔭權三者皆備,若非自動當選,亦必取得壓倒性勝利。(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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