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31] 立會否決停建22新校舍 放大圖片
李國章強調,在檢討建校問題上,政府必須依據原則辦事,並歡迎議員提出意見。
【本報訊】教育統籌局停建22所校舍的動議,未獲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通過。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此舉失去承諾,而且檢討建校原則不明,因此有必要再進行諮詢。教統局局長李國章認為,如果立法會議員不同意該局釐訂的檢討原則,可以提出意見;如果議員認為,當局應為了承諾而繼續進行所有建校計劃,當局可以將41個已規劃的校舍工程申請撥款,如期及悉數遞交財委會的工務小組委員會審批。
在昨日的教育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多名議員認同,因應人口下降,教統局有必要檢討建校政策,避免浪費公帑。但目前需要擱置及取消的建校工程達22個,當局必須與受影響的22間學校磋商;而且教統局檢討建校的原則與檢討結果不符。當局檢討建校原則,包括暫停實施地區學童人口下降,而該上午校/下午校收生人數均見下降的全日制小學建校項目等(見表)。不過,目前受影響的22所校舍,並非完全與上述原則配合。委員會希望教統局提供補充資料,及邀請受影響學校出席會議。
李國章:可將41工程申請撥款
教育界議員張文光建議,當局利用空置班級、學位分區推行小班教學,又或按各區學位供求情況,取消學位過剩地區的建校計劃,同時讓因暫緩工程而受影響的學校擁有優先權,他日可以在有學位需求的地區建校,否則該局將會面對失去信諾的批評。
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強調,政府必須根據原則辦事,若議員不認同檢討建校計劃的原則,雙方可以再作商討。而議員亦要明白,只要檢討原則改變,受影響的校舍不可能再是目前的22間。如果議員堅持當局要信守承諾,當局可以照原有計劃,將41項建校工程遞交財委會申請撥款。他又批評,有議員將建校計劃與小班教學混為一談。
該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補充,以往政府是在新校興建後,再通知有意辦學的團體,不過為了設計更合乎使用者需要,政府才會在建校工程完成前24個月通知辦學團體。但當局早已訂明建校工程最後能否進行及完成,必須視乎立法會決定,所以當局按實際情況改變了建校計劃,例如取消及擱置,而並非違反承諾。
班級同過剩 兩區命運不同
多名議員近日收到兩所受影響學校——佛教榮恩學校及元朗信義學校的投訴。曾鈺成指出,根據教統局資料,直至2019/10年,元朗區小學學位需求為1,221班,如果依照原訂計劃建校,元朗區會出現66個過剩班級;屯門區在該年度需求為874班,依照原訂計劃,則會有116個過剩班級。在兩區均有過剩班級下,元朗建校計劃遭擱置,屯門區卻再批出建校工程,令過剩班級增加至128班,情況令人費解。
教統局副秘書長甯漢豪解釋,在該41項工程中,部分計劃屬於暫緩性質,必須觀察後再行決定。例如若申請學校收生數目已經連續2年下降,反映其教學水平需要檢討,即使容許學校在學位供應量不足的地區辦學,家長亦不會選擇,無助於紓緩學位需求。羅范椒芬則補充,該局不能單靠各區學生人口決定建校計劃,因為各校受家長歡迎的程度均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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