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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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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1] 翠袖乾坤:肖像權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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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長今》魅力沒法擋,連酒樓亦用大電視播映,以招徠食客。(張立新 攝)

查小欣

 報上無線的新電視一個全版彩色廣告,送大長今水杯吸引新客,有線也登全版彩色廣告,送《大長今》DVD 搶客,另一方面,有線亦質疑無線是否違反防火牆條例,即無線劇集一年內不可放在收費頻道播出,而兩台早在無線合約藝人能否亮相有線畫面,及講廣東話的問題上鬧出壟斷風波,嫌隙頗深,此乃商業社會的正常現象。

 本來有線電視送足本《大長今》吸引新客戶,無線雖然不高興,但又不能阻止,情況就如報紙周刊送《大長今》海報促銷,但有線不知是棋差一著,還是故意,用李英愛應無線邀請來港,出席公開活動的照片放在廣告上,此舉卻有痛腳給無線捉著,可是無線並非李英愛經理人,無資格無身份代李英愛出頭,於是便由遠在韓國首爾的李英愛經理人李周烈隔洋發出「嚴正聲明」,指責有線及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

 這份中文版和韓文版的「嚴正聲明」,我也收到,是由無線外事部傳真過來的。

 在這件事上,無線可以責有線欠道義,可以指有線誤導,但無線和李英愛都很難在香港現行的法例上得到保護,因為香港沒有肖像權法,亦無活動權益保護,即是任何機構舉行活動,任何人包括傳媒和普通市民都可以去觀看及拍照,照片的版權屬於拍照的人,而非被拍的人。

 還記得李克勤被佐敦一家洋服店用來做燈箱招牌的事嗎?李克勤被用的照片是由洋服店老板的相機拍下,所以版權屬於洋服店老板,他用李克勤的相做招牌,只是道義上說不過去,卻無觸犯法例。

 有線如果在李英愛是次來港公開活動的照片下加上說明:「李英愛應無線電視邀請來港做慈善訪問時攝」,無線和李英愛經理人就無從追究法律責任。

 商業競爭越來越劇烈,現存保護知識產權法例已落伍,是時候要改法例,以增加版權持有人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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