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4] 居心叵測的「一票兩用」
■李 羽
所謂「一票兩用」論,其實質不過是要求選委弄虛作假,不守誠信,以便個別參選人能借勢「做騷」,出政治風頭,甚至蒙混過關,達至攪局、擾亂特首補選、引發憲制危機的目的。此舉實在存心可疑,應予揭穿。
行政長官的選舉提名,由六月三日開始,到六月十六日為止。換言之,選舉工作已進入「實戰」階段,對與選舉有關的論調,特別是所謂「一票兩用」,各方確有進行探討的必要,以免此類論調對選舉造成傷害。
誘騙選委弄虛作假
首先,「一票兩用」的居心存疑,至少是動機不純。將每位選舉委員的「一票」,分成必須公開的「提名權」和不記名的「投票權」,然後希望選委們「名提張三,票投李四」,這種人格分裂的做法,等同將香港或選委會當成是「政治遊戲」場所,實在令人非常的遺憾。「一票兩用」,完全可編入《政治騙術大全》,類同於弄虛作假,並不符合民主的真諦和真義。提出「一票兩用」,除了「做騷」、出政治風頭,實質上或有攪局和擾亂特首補選的目的,卸下「民主」的面具,其真面目實不足為外人道也。
其次,「一票兩用」客觀上陷選委於不義,照辦者成為「千面人」,並且在選舉程序中落了「政治毒藥」,傷害了社會,也傷害了市民,即使日後跪地說「對不起」,已於事無補,又有何用?舉例說,若真的有選委「提名甲某人,票投乙某人」,助甲安然渡過提名關,即使甲在七月十日敗北,想出的風頭都出過了,端的是「今生無憾」。可是,「一票兩用」扮演「千面人」的選委,豈不是「一世唔安樂」?八百選委之中,能有幾個肯做「千面人」?「一票兩用」的設想,看來是「竹籃打水」枉費心機。
曾蔭權有高度民意支持
第三,「一票兩用」無疑是有違民意。民意是在曾蔭權這邊,前不久一項民調顯示,有八成市民認為曾蔭權是擔任行政長官的合適人選,市民均支持曾參選並估計曾必定勝出,且很可能是自動當選。不少選委紛紛表態「挺曾」,消息稱將有六百多名選委提名曾蔭權,「挺曾」的選委顯然掌握了民意脈搏。
第四,「一票兩用」的禍害在於理論上有可能造成憲制危機。舉例說,假如是「提名乙某人,票投甲某人」,那就會出現尷尬的局面。如所周知,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行政長官須由中央任命,也就是必須是中央信任和支持的人,試問,甲某人有這個資格嗎?「一票兩用」可能引起政治危機,此亦一端。不過,大家放心,超過四百名選委投票給甲某人的情形絕對不可能發生。大局雖是「曾蔭權必勝」,但「一票兩用」可能造成憲制危機,仍必須嚴肅指出,以正視聽。
「一票兩用」有違誠信
第五,「一票兩用」違背了人性的一項重要美德——誠信,這也正是從政者最重要的品格之一。《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志以發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參以定之,信亡,可以及三?」主張「一票兩用」,既不誠,亦無信,市民又豈能信之?政壇上某些人被稱為「政客」,「一票兩用」擺明了教人行騙使詐,其比「政客」還遠遠不如,是否應以「政棍」名之?多年來,香港政壇上的烏煙瘴氣,均與這一班政棍的興風作浪有關,「一票兩用」,就是這批人近期的代表作。幸而這批人始終是少數。今日香港的政壇,應提倡誠信,提倡實事求是,這也是創造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
以現實情況論,「一票兩用」的市場其實不會大,或者說極小極小,但既然有人提出,大家探討一下,可以明理念、辨是非,反而也是好事。補選特首的任期雖為兩年,但有很多重大的工作等著新特首去做,例如政制發展、振興經濟、建設西九等等。八百選委,相信絕大部分都會以負責任的態度提名及選出新的行政長官,這也將是香港一座新的里程碑。(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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