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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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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7] 「一票兩用」 有違誠信

 ■余和聿

《中國日報》(香港版)今日發表署名文章,譯載如下:

 特首選舉進入爭取提名階段,有民意支持度不高的參選人提出「一票兩用」選舉策略,意圖力破百票提名大關。所謂「一票兩用」是指,即使選委不支持該參選人,但在特首提名期還是提名他,讓他有機會參與選舉。該參選人稱此舉「能夠令選委會成員毋須承受難以預計的政治壓力」,能夠促成一次有對手、有競爭的選舉,增加政府的認受性。

 筆者認為,「一票兩用」,貌似合理,其實有違誠信,極易誘發潛藏的危機。

 首先,「一票兩用」策略動機存疑。「一票兩用」表面目的是促成一次有對手、有競爭的選舉,增加特首選舉的認受性,但其實質是用有違誠信的手段令不能獲得足夠票數支持的人,有可能取得本應屬於別人的提名票,撈取更多政治資本;從長遠來看,意在通過此次練兵,提高其所在政黨的社會影響力,挽回其日漸下降的支持率,進而在2007年及以後的特首選舉中做文章,意圖逐步從在野反對黨走上執政黨地位。

 其次,「一票兩用」策略將陷選委於不義。「一票兩用」策略等於是叫選委公開表態支持參選人,然後又不記名地投票支持另一個參選人,此舉必然使選委人格分裂、良心扭曲,有違政治誠信,有負選委職責。特首選舉關乎香港未來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關乎全港市民的福祉和期望,關乎「一國兩制」的貫徹落實,是一件非常嚴肅的大事,不能視同「做戲」。800名選委是代表全港680萬市民投票選舉特首,每一位選委都應本著對香港負責、對個人負責的精神提名、投票給能夠反映民意、帶領香港前進的特首參選人。很顯然,要求選委「一票兩用」是強人所難,陷人於不義。

 再次,「一票兩用」有違民意。特首選舉是實力的較量,民意的反映。而「一票兩用」類同「打假波」,不能真正反映民意。最近多項民調顯示,有意參選特首的三個人選中,曾蔭權以近八成的民意支持度,遙遙領先於李永達和詹培忠。參選人實實在在地得到多少選委提名,就是真真切切地反映了多大民意支援。運用「一票兩用」策略,拔高自己的民意支持度,有造假之嫌。如果選委「一票兩用」,可能會出現有的候選人選舉最後獲得的票數竟然大大少於所獲得提名數的不正常情況。其實,特首選舉從有人表態有意參選特首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新特首的認受性早在特首提名階段就經受了選舉的洗禮。只要新特首是依法、公平、公正地產生的,自動當選的新特首與經過投票選舉產生的新特首一樣,都應得到社會的承認和尊重。

 最後,「一票兩用」有可能引發憲制危機。此次特首選舉比以往兩次選舉具有強烈的緊迫性,不容有失。如果在扭曲民意的情況下搞「一票兩用」,諸多失控的情況就有可能發生,甚至造成特首不能在7月10日依法選出,引發憲制危機。香港的選舉法例非常複雜,選舉時任何情況都有可能發生。

 有領匯事件的教訓,相信有良知的港人、合格的選委都不願意看到香港出現這樣的情況。

 筆者相信,選委的眼睛是雪亮的,正如媒體報道的那樣,支持「一票兩用」的選委寥寥無幾。經歷多次選舉的洗禮,人們有理由相信,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委會的每位成員,都會珍惜自己手中神聖的一票,作出有利於香港的正確選擇。(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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