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9] 食得鹹魚抵得渴
■梁立人 資深跨媒體作家兼評論員
涉嫌間諜的程翔事件發生之後,引起不少人的關心,由於程翔乃著名的新聞記者,新聞界休戚相關,故眾口一辭,大都是幫程翔說話的。更有傳媒團體表示,中國當局應無條件釋放程翔。當然,兔死狐悲,乃人之常情,但傳媒在完全未了解情況之前,又怎能一口咬定程翔是冤枉的呢?當然,說程翔當間諜,其中或許有疑點,但說程翔不可能當間諜,那更是想當然耳,俗語有云,生仔不知仔心肝,對程翔內幕一無所知的人,又有何憑據斷定程翔不可能當間諜呢?相反,在下認為程翔涉嫌竊取內地情報的可能性甚大,其可爭論的地方只在於其程度有多嚴重,及對間諜定義的認定而已。
以詞典的解釋,間諜的定義非常簡單,那就是潛入內部,竊取機密的人,所以,只要肯定程翔曾經取得他不應該得到的機密文件,那就已經犯了間諜罪,照資料透露,程翔的電腦內藏有胡錦濤的內部講話,那根本無可置辯,無論他的動機為何,程翔已有間諜的嫌疑,至於程妻劉敏儀所言,程翔有百萬年薪,無須為錢當間諜,那都是站不住腳的理由,因為歷史上當間諜的人,有高級將官、國務院要員,甚至退休總統,其年薪又何止百萬,至於說程翔是個和國家苦戀的愛國者,那只會更加重了他當間諜的動機,因為愛的背面就是恨,也許對國家的愛,加深了他對不同政治理念的當權者的恨,當間諜,也可能正是他自以為愛國的表現呢!
雖然有人認為,新聞工作者克盡全力去取得他所需要的資料是他們的天職,這有如戰地記者冒著生命危險去採訪新聞一樣,既然他們甘心情願火中取栗,那就得甘心情願的付出意料中的代價,所以,戰地記者不幸死於戰火之中,他們同樣是無怨無悔的,這就是所謂求仁得仁。程翔既然願意為自己的理念踏入中國的禁區,那被當作間諜也應該有此心理準備,他本人既無喊冤,旁人也無須為他感到難過,作為他的親人,若支持他的做法,就得接受眼前的現實,若不支持他的做法,就應該在事前給予勸阻,若事前默許,事後後悔,那豈不是輸打贏要?
程妻劉敏儀女士救夫心切,強調程是冤枉的,並到處向人求救,這種做法也是非常不智的。她若找民主黨出面,那只會火上加油;若通過大律師要求審訊透明化,也不過是堵塞了自己其他溝通的渠道而已,而且大律師做事從來不會免費的,只會費時失事兼累自己破財;至於找外國勢力出面更會衰多兩錢重。
坦白說,大陸國安部並非吃飽飯沒事做,也並非和程翔有宿世冤仇,每日來往內地的傳媒人成千上萬,其他人不抓,只抓程翔,說他完全沒有干犯內地的禁忌是沒有可能的,再者,國安部並非普通的派出所警察,他們都是受過嚴格訓練的幹員,要抓程翔之前,相信手上早就掌握了大量的證據,絕不會無故惹事生非,如今要救程翔,只有坦承過失,以誠懇的態度換取寬恕,若仍堅持程翔沒有犯過,豈不是倒打一耙,指責中國政府冤枉好人,這種做法只可能惹起公安部門的怒火,落力釘死他。之前到內地嫖妓的區議員可作前車之鑑,相信如果當時事情沒有鬧大,通過內部協調,相信大不了拘留十天八天,罰個三五千塊便可了事,正是由於其妻救夫心切,將事情鬧大,內地執法部門騎虎難下,只有執正來做,令他在勞改場過了半年苦日子,俗語說,「只有哄死人的沒有壓死人的」,劉敏儀女士若不再收口,到時只會愛他反而害了他!
其實,國際上的間諜案時有所聞,中國公民在美國被冤枉作間諜的不知凡幾,雖然事後被證實無辜,最後仍然是不了了之,但傳媒對這些案例少見有仗義出頭的時候,但任何人被中國視作間諜,似乎就肯定是冤枉,這種雙重標準實對中國政府是不公平的。況且,人各有志,正是食得鹹魚抵得渴,汪精衛參加民國革命時也曾寫下「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的名句,但後來他貪圖名利,甘心作了漢奸,也只能接受遺臭萬年的下場,「又要當婊子,又立牌坊」,世上絕對沒有如此便宜的事,程翔既然有膽替境外情報機關竊取中國的情報,那也就只能坦然面對中國的法律裁決,當個被民主人士歌頌的間諜罷了!(本欄逢星期四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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