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0] 第三屆特首 年薪增至400萬 放大圖片
■獨立委員會建議增加第3屆特首薪酬,並為離任特首設立3年「冷河」期。 本報攝
【本報訊】(記者 明言)第3屆行政長官將大幅加薪?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建議,由2007年第3屆特首任期開始,將特首薪酬調升至每年4,017,092元,即每月334,758元,幅度達4成,並較政務司司長的薪酬水平高12.5%。委員會主席黃保欣指,新的金額總值,是將目前特首薪酬組合中的部分年假、約滿酬金等改以現金支付,故新安排實際上不會對納稅人造成額外負擔。至於今年產生的新特首,委員會建議繼續沿用目前特首的薪酬福利架構不變。
年薪多政務司司長12.5%
委員會建議,新的薪酬安排改為以現金支付所有薪金和福利,包括約滿酬金、假期旅費津貼,並將特首目前享有的55.5天年假中的33.5天累積假期折算為現金,故新安排的總值與目前薪酬條款的總值完全一樣(詳見附表)。至於特首加薪後,將與政務司司長薪酬相差12.5%。委員會指出,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首長與次長的薪酬差距,如美國達114.7%,英國的37.9%,新加坡的12.4%,這個比例是適當的。
倡設組檢討特首薪酬
委員會承認以國際標準而言,年薪400萬似乎偏高,但仍低於香港部分公營企業的高級行政人員,在市場上並不特別有競爭力。不過,委員會建議當局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不時」檢討特首薪酬。
另外,對於特首薪酬條件是否應包括退休金,委員會認為社會對構思並沒有普遍接受,故委員會認為應於日後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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