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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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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8] 劉炳章脫賄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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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炳章被判無罪釋放後離開法庭。

 【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劉炳章被控向選舉競爭對手陳佐堅賄選,昨日被判無罪釋放。法官指出,雖然劉炳章的言行舉止的確惹來很大猜疑,但投訴者陳佐堅本身都不認為劉炳章在兩次酒店會面中,曾向他提供利益以換取他不參選;又承認劉炳章為他介紹本地和內地業務網絡,與他退選與否沒有必然因果關係。法官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判劉炳章無罪。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在劉炳章獲判無罪釋放後,隨即向法庭申請堂費,法官將堂費一事押後處理。

 劉炳章在案件審結後表示,他心情輕鬆,如釋重負,而且問心無愧。被問到今次事件會否影響他參與將來的選舉,他表示暫時未有考慮。

 控方指控劉炳章於去年8月2日在柏寧酒店向陳佐堅提供優待,透過自己對香港及內地商業網絡的認識,協助對方發展測量業務,以此換取對方不參選。陳佐堅在去年7月收到劉炳章的電話後向廉署舉報,兩度在酒店會晤時暗中替廉署錄下二人對話。

沒說明提供甚麼實質利益

 區院首席法官馮驊宣判時指出,證供很明顯地證明劉炳章想游說陳佐堅不參加2004年立法會選舉,劉炳章在酒店會面中多番強調他希望陳佐堅的生意發展成功,而劉炳章本人可以向陳佐堅提供協助,包括在本地及內地。法官指出,劉炳章向陳佐堅表示,他希望當日大家都沒有錄音機,彼此對話純粹是他們之間的事,就當無聽過。法官因此認為劉炳章本身有很大可疑。

 然而,法官表示,兩次酒店會面的對話內容均很隱晦,全屬暗示性對話,而陳佐堅在庭上被控方複問時卻表示,劉炳章在這兩次見面中沒有向他提供任何利益誘使他不參選。

陳佐堅先透露需找新合約

 雖然陳佐堅作供表示,劉炳章於去年7月23日主動致電給他,表明會向他提供實質利益,但劉炳章沒有進一步解釋是甚麼實質利益,而該次電話對話並沒有被錄音,亦沒有被筆錄,故在今次審訊中已沒有任何價值。

 法官稱,雖然劉炳章在柏寧酒店會面中多次叫陳佐堅抓緊機會,可以視這機會為一個利益籌碼,但陳佐堅被辯方盤問時承認是他首先披露自己的南京工作快將完結需找其他合約的,而且陳佐堅同意雙方當日談到多個不同話題,參選及介紹內地網絡只屬其中的話題,很明顯控方的指控絕非必然的因果關係。

 法官認為,鑑於陳佐堅的證供令控方證據存有疑點,他判被告罪名不成立予以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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