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1] 陳日君「歧視」言論犯眾怒 放大圖片
■陳日君:教局想「趕盡殺絕」。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 尹詩琪)教育統籌局計劃下學年開始向籌備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提供多項支援,包括發放35萬元起動現金津貼。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批評,教統局「趕盡殺絕」,歧視及懲罰沒有即時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教統局羅范椒芬表示,當局沒有刪減未成立法團校董會學校的津貼,因此不存在歧視。
羅范椒芬及陳日君先後在電台節目及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就「校本津貼」進行激烈辯論。陳日君指出,絕對贊成校本精神,但政府現時的做法,變相迫使學校在2010年之前便全面落實成立法團校董會,並涉嫌違反《基本法》第141條。他表示,如果立法會通過有關方案,天主教將會申請司法覆核。
周太視支援為「正面歧視」
不過,陳日君的言論隨即引起其他辦學團體的反擊,教育評議會教育基金執委曹啟樂表示,對於有人指,成立法團校董會的辦學團體,等於接受教統局「利誘」的言論感到失望,並有受悔辱的感覺。因為,不少辦學團體相信校本管理精神,相信校本管理可以提升教學質素及校政透明度。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周梁淑怡亦不認同陳日君「歧視」的說法。她指出,香港推動民主化應「無孔不入」,因此學校推行校本管理,亦應有進程。如果當局不向有關學校提供相應協助,校政民主化便永不能實現。而且教統局向有需要的學校提供較多支援措施實屬「無可厚非」,可算作「正面歧視」。
羅范椒芬解釋,根據校本條例,所有學校必須在2009年7月向教統局呈交法團校董會憲章,意味著有關籌備工作應在2009年7月完成,而現時任何學校在法例要求下成立法團校董會,一定可以取得35萬元的「起動津貼」,因此不存在任何歧視。而且,借用優質教育基金的種籽計劃概念,對於一些願意提早試驗新計劃的學校,教統局可以視之為資源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及支援;目前對一些願意較早推行校本管理的學校,教統局應可以提供額外支援。
當局將會2008年檢討校本條例運作情況,她表示,屆時當局亦會檢討相應的支援措施,因為蒐集了首批成立法團校董會的經驗及開支後,當局如果計算出一個平均「起動」或「運作」費用,當局亦會修訂津貼發放模式。
委員會通過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的建議,要求教統局向所有財政及行政完善的學校提供一視同仁的支援,並向成立法團校董會的學校提供一筆過的為期2年的70萬撥款。羅范椒芬表示,當局要處理上述建議的可行性問題,包括「財政及行政完善的學校」定義等,在呈交往財委會的申請撥款文件上,教統局會提出修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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