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2] 必須有公平的「政治標籤」
■大 橋
賣廣告的目的,是要利用好標籤來製造好印象,這道理人人明白,「政治標籤」亦具同樣道理。我不久前便曾在《文匯報》提出,在公平原則下,稱某派為「民主派」,便應稱另一派為「愛國派」。同樣地,若輕蔑某一派為「保皇派」,亦應輕蔑另一派為「造反派」。
享有專利的電子傳媒,理應在「政治標籤」方面公平公正。官台更應帶個頭,官台強調其老闆是全體市民,市民有不同派系之支持者,怎可不公平?或曰,官台管不了節目主持搞不公平的政治標籤。但若編輯連轄下節目中的主持也管不了,又何來編輯自主權?希望官台不再鬧出一方面強調編輯自主,一方面卻自怨編輯管不了鄭安國講「兩國論」管不了林超榮罵塔利班的烏龍矛盾笑話。
究竟官台是否願意從今日起,搞公平政治標籤呢?希望朱培慶處長和施永遠總監,能給出一句交代說話。
政客更應體現互相尊重的「政治風度」,當自稱「我們民主派」時,便應稱對方「你們愛國派」,反之亦然。這樣,香港才易走進和諧社會。不知各派系首腦如馬力、李永達、田北俊、余若薇、劉慧卿……等,是否同意應具這種「政治風度」呢?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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