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4] 政制千里行始於足下
■陳鑑林 九龍東立法會議員
曾先生所取得的八成多選委的提名票,與他近八成的民意支持度,可說十分吻合。現時的選委會制度雖然不是所有市民都有份投票,但卻是一種間接選舉,選舉委員會八百人實質代表了不同業界、市民的聲音。香港的政制發展任重道遠,我們應以務實態度,為全面普選創造條件。
特首補選塵埃落定,前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先生獲得714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和支持,順利當選,表明他得到了香港各界的廣泛認同和支持。這次補選,雖然不用進行七月十日的正式選舉,但在爭取提名時,各有意參選人都落力推銷政綱,爭取提名,市民從中亦可知悉各人的治港藍圖。據民調顯示,曾先生的支持度一直高達七成以上,港大在六月十三日的民調結果反映,近七成八受訪者支持曾先生當選特首,對比其他兩位主要參選人,曾先生所取得的八成多提名票,與他近八成的支持度,可說十分吻合。從支持度可見,假使現在是以一人一票選舉特首,曾先生還是能以大比數勝出的,反映市民希望一個熟悉香港、有行政經驗的人管治香港。
選特首是間接選舉
香港有些學者、法律界人士熱心推動政制改革,希望早日帶領香港達到雙普選,他們不怕任重,卻嫌路遠,總想一蹴而就,但這又是否為香港帶來最大的益處呢?《基本法》早列明,行政長官與立法會最終可達致雙普選,我們的工作是為這個目標創造有利條件:如培育政治人才、加強國民意識等,令這天盡早來到。
現時的選委會制度雖然不是所有市民都有份投票,但這卻是一種間接選舉,選舉委員會八百人來自三十八個不同的組別,包括全港大部分行業,亦有宗教界代表、立法會議員及區議會代表。其中立法會一半的議席都是由市民直選出來,而其他組別則是由組別內的選民直選出來,最後由他們代表選民選出行政長官。
有論者認為這是一種小圈子選舉,因為只有八百人可以投票,事實上這八百人的選委會成員背後代表著不同界別的聲音,由選民直選出來代表他們的,而且更包括直選出來的立法會議員代表的民意,所以這八百人實質代表了不同業界、市民的聲音。
事實上美國總統選舉亦是一種間接選舉,先按不同州份的人口比例釐定其擁有多少選舉人票,美國憲法規定,大選採用「選舉人團制」,即首先由選民投票,選出「總統選舉人」;然後由選舉人投票,獲得半數以上選舉人票的候選人,當選為總統。因為選舉人必須向選民保證,支持某位候選人。所以,當一個州的多數選民投票支持某一候選人時,那個州的「總統選舉人」必然要支持本州選民的決定。這就形成了一個重要的選舉規則:「勝者通吃」。任何一個州,哪個候選人獲得多數選民票,即獲得該州的全部選舉人票。最後計算選舉人票選出總統。其實這種選舉模式早見於雅典的克利斯提尼時代,當時其最高權力機關的五百人會議就是由選民按人口比例選舉產生的代表中抽籤產生的。這種選舉的優點是方便簡單、選舉成本低。
爭取普選須待時機
當然我們認同政制是要向前發展,但在各種條件未成熟時,尤其是人大常委會已否決○七/○八年雙普選,根據《憲法》第三十一及六十二條規定,特區的制度全由全國人大決定,故此中央對香港的體制有最終決定權,如果聽從有些人不斷向中央施壓要求○七/○八年雙普選,無疑是將爭取政制發展的良好願望變成挑戰中央權威、反抗中央的表現,這樣對香港的政制發展,百害而無一利。香港的政制發展任重道遠,我們應以務實態度,為全面普選創造條件,消除中央的疑慮,當然我們亦要知道普選只是一種手段,民主的目的究竟是為了什麼或者可引用美國羅斯福在第三次連任總統的就職演說所言:「民主不僅僅是普選權和平民自由表達意志,它在人民日常生活中還必須是一種積極和富建設性的力量。」(文匯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