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8] 應采兒涉藏毒案 警長認有人「放料」 放大圖片
■應采兒出庭作供後離去。
【本報訊】女藝員應采兒被控藏毒一案,控方昨已完成舉證。控方庭上透露應采兒被落案起訴時,曾回應指自己屬無辜,又要求警方查明真相及驗證指模;另曾聲稱目擊應采兒把懷疑毒品拋出車外的警長,承認在案發後有消息洩露及被傳媒報道,對應采兒是不公平。
控辯雙方同意,應采兒於去年12月16日,被警方通知正式落案起訴時,曾作出以下回應:「我是無辜的,絕對反抗被警方起訴。請警方查清楚真相。首先,該包危險藥物不屬於我的,亦與我無關,請警方做指模檢驗。」
兩份證人供詞內容各異
至於曾聲稱目擊應采兒將懷疑毒品拋出車外的警長陳國基,在辯方盤問下,同意有人資料洩露,指應采兒把毒品拋出車外,對應采兒不公平,亦令她不能公平地受審,但他表示自己不是洩密者。他承認,在他兩份證人供詞及在法庭上的作供,對應采兒當時的動作描述,每次皆有不同。
胡漢清指警方辦案粗疏
此外,他又同意一般市民被警方查問皆會表現慌張,尤其是該人沒有帶身份證。他其後補充指,他是直至來到法庭被辯方盤問下,才知道應采兒當日沒有帶身份證。代表應采兒的資深大律師胡漢清陳詞時指,警長具有30年工作經驗,但在此案中,並無依照警方程序做事,多項程序皆沒有進行,其供詞亦前後矛盾。胡漢清資深大律師今會繼續為辯方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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