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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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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30] 灣仔填海成燙手山芋

 維港填海爭議訴諸法庭,引來社會極大關注。政府即使獲得法庭批准展開「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的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但灣仔北填海計劃卻被終審法院否決其合法性而不得不中止。

 不過,灣仔北填海計劃仍有待解決,當局與共建維港委員會在今年推出優化灣仔海濱研究,把灣仔填海計劃推倒重來,重新聽取民意。而共建維港委員會委託都市規劃顧問有限公司進行的最新問卷調查顯示,逾80%市民支持政府解決該區的交通問題,當中贊同以興建中環灣仔繞道方式解決的高達62%。

 但對於繞道的興建方式,不同地區的市民取向有明顯分別。日常經歷塞車之苦的金鐘和灣仔的受訪市民中,有逾46%同意以隧道形式興建繞道,僅26%認為以架空天橋方式興建。但在面向港九、新界市民進行的電話訪問中,有32%同意以隧道形式興建,但支持以架空天橋興建的卻高達45%。而對於未來海濱的期望,街頭和電話訪問的結果相當一致,約70%支持有連貫的海濱,但其中的53%,反對以填海方式達到有連貫的海濱。

填海官司 各有勝負

 保護海港協會與特區政府之爭,始於前年2月的灣仔北填海計劃。當局在90年代末提出涉及38公頃的灣仔北填海計劃,但因反對聲音強烈,遂於1999年刊憲修訂計劃,把填海範圍縮減4成,當中包括解決中西區交通擠塞問題的中環灣仔繞道、海心公園和公眾海濱長廊。保護海港協會依然不滿,於2003年3月,首次引用《保護海港條例》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

 經過三個月的聆訊,高院在當年7月8日作出判決,政府敗訴。保護海港協會乘勢追擊,在當年9月就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進行司法覆核,指工程有違高等法院訂下的三項原則,因中環與灣仔填海工程源出一轍,政府應將中環填海發還城規會重審。但高等法院去年3月裁定保護海港協會敗訴,判決中環第三期填海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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