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觀塘法院昨日裁定兩名市民在將軍澳非法耕種罪名成立,一名68歲女士和一名65歲男士分別被罰款2,000元和2,600元。地政總署提醒市民,任何市民在政府土地耕種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和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