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2] 學生須依時往中學註冊
【本報訊】所有參加本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六學生,今日須返回所屬小學,領取「派位證/入學註冊證」。本年度的註冊日期定於星期四(7月14日)及星期五(7月15日),所有學生必須於該兩天內前往獲派的中學註冊。倘若學生及家長/監護人於註冊期間不在本港,他們應授權代表替學生辦理註冊手續,否則會被視為放棄獲派的學位,授權書可向就讀小學索取。
任何學生或其家長如有特別困難而未能於指定註冊期內,親自或委託代表前往獲派中學辦理註冊入學手續,則須於註冊日期完結前與獲派中學或教統局學位分配組聯絡,以便作出適當的註冊安排。各學生或家長如對派位結果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教統局學位分配組,電話為2832 7740或2832 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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