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7] 教唆賣護照港漢判監28月
【香港中通社16日電】香港一名無業漢因協助及教唆他人轉讓香港特區護照,並管有他人的香港身份證,16日被判入獄兩年多。
陳姓被告今年27歲,他16日在香港區域法院承認協助及教唆他人轉讓旅行證件以及管有他人的身份證的控罪。第一項控罪被判入獄24個月,第二項控罪被判入獄8個月。因第二項判刑的其中4個月刑期與第一項控罪同期執行,最後被判入獄28個月。
據案情透露,香港入境處是根據暗示可收買護照的廣告展開調查的。今年3月,調查人員聯絡到被告,並假裝有意售賣自己的特區護照。被告聲稱可以1,100港元購買其護照。喬裝賣家的調查人員與被告會面,當被告付款購買護照時,在場的其他入境處調查員隨即將其拘捕。調查人員隨後從被告身上搜獲一張屬於他人的香港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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