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9] 演繹記協十點呼籲
■大 橋
記協對曾蔭權作出十點呼籲,我試演繹一下:
其一,要中央制止任何內地官員或機構干預本港言論自由——曾蔭權是否能制止本港官式人物(包括立法會議員)批評內地的種種捕風捉影式說法,干預內地言論自由?
其二,要中央撤消香港記者往內地採訪限制——內地記者可否毫無限制地在港佔據記者席,組成狗仔隊跟蹤政客?記得當年記者團隨彭定康訪美,受盡種種限制,記協並無發表任何怨言。
其三,促請釋放程翔——應說成依法處理程翔事件。
其四,營造和諧包容社會——請民主派勿搞陰謀論。
其五,停止廿三條立法——這是違反基本法的,附加任何預設自制條件,亦是違反基本法的,要曾蔭權違法?
其六,確保官台有編輯自主權——也得確保及尊重問責局長有調配人手之自由權,否則無兵司令如何「問責」?
其七,確保公眾有權取得政府文件——若包括行政會議尚未公布之文件,投機商人便可利用「公眾」而得米。
其八,平等待傳媒——請拿出證據來向平機會投訴。
其九,取消對傳媒採訪的限制性安排——包括不可指定記者區?不可進入正式會議時驅走記者?
其十,確保記者在保密情況下取得的新聞材料受保護——但不應以「非法」手段,例如串通內部人員竊取來取得。亦不應將尚未公布之資料先作洩露,以免引起金融或政治震盪。例如當日若記者先取得政府「入市」決定而先作披露,洋鱷便會大勝,港府會大敗。(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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