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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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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0] 民主黨極可能涉利益輸送

 民主黨被迫公布匯標事件3人調查小組報告全文,暴露出該黨試圖掩飾涂謹申「買樓醜聞」的真相;隨著資料披露越來越多,公眾越來越懷疑,除事件主角涂謹申之外,民主黨極可能在是次醜聞中,也牽涉利益輸送的問題。

撮要隱瞞多個重要批評

 匯標事件3人調查小組召集人馬紹援及李志喜日前高調發表聲明,批評民主黨於上周六公布的調查報告撮要「不能接受」,迫使民主黨匆匆於18日半夜將報告全文上載於該黨的網頁。而傳媒亦據此大篇幅質疑,民主黨早前公布的撮要隱瞞了小組多個重要的批評,而這些疑點正是涂謹申是否早已計劃濫用或騙取公帑,以至民主黨是否一直知情的關鍵。

 本報記者在研究調查報告的附件,即由民主黨向提交調查小組的資料後發現,涂謹申及民主黨過去雖一直堅稱匯標物業為「黨產」,但文件卻顯示這說法疑點重重,反顯示涂與民主黨一直可能視該物業為「投資」;而當時民主黨更通過接受令人疑竇叢生的「條件」,協助匯標物色黨員自租物業,可能有利益輸送之嫌。

「利益分配」顯投資心態

 外間多番質疑涂有意「以公帑作物業投資」,雖然涂曾多次否認,但根據報告的附件顯示,涂謹申於97年5月15日向民主黨中委會提出購買該物業的計劃時,建議書內已有一項所謂「利益分配」,指「若租金收入大於供款,則每年股東大會上可以將公司經核數師審核後之盈利按股份比例分配」,顯示有人購買物業,很可能有投資的心態或企圖。同時,建議書亦清楚列明,「原則上按揭供款由公司租物業給議員去支付,即各位股東不必再負擔每月供款。」換言之,在涂的計劃中,該物業一開始便留作租給議員之用,若議員向政府申報津貼,則變相是用公帑供樓。

租金釐定按議員申津能力

 受到調查小組質疑的另一點是:匯標與該物業的租客,即涂謹申,另一關鍵人物、前市政局議員吳永輝,區議員黎自立和葉樹安在釐定租金的過程中,不但沒有文件顯示租金是按市值租金釐定,反而好像按各議員能向議會申報的津貼釐定。

 最使人疑竇重重的是,該建議書內有關「財政計劃」一項,其中「規定」民主黨需有黨員或議員租用該物業不少於三年半,若較該年期短,該黨將不會如建議一般,可持有「匯標」股權:「公司將發行100股……30股分配給民主黨九龍西支部信託人,只收取1元象徵或股本。惟條件是民主黨必須有會員或議員連續租用上址三年半或以上。若租用期少於三年半,則民主黨不能享有任何股權,並需將股權賣回給原有股東。」

民主黨入股須尋找租客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由於民主黨欲以1元購入匯標的3成股份,便需要確保在3年半內,連續有議員或會員租用物業,這難免令人質疑,是否有人以匯標的3成股權作「報酬」,來換取民主黨替他們「尋找租客」,以公帑供樓。究竟,當中是否會涉及利益交易的可能,這亦令人費解。

 而更啟人疑竇的是,在涂謹申提出有關的「條件」,並向民主黨中委會會議(97年5月15日)交代後,該黨當時的主席,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是次事件獨立調查小組成員之一的司徒華等民主黨中委,竟然在無異議下接納並通過,但李柱銘早前竟聲言對整件事「沒有記憶」。  ■記者: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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