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0] 匯標醜聞調查報告疑點
■既然有人已提議將3成匯標股份,以象徵式1元賣給民主黨,為何又要民主黨確保有議員或會員,在3年半內連續租用物業?
■雖然涂謹申曾向民主黨中委會提出,需滿足他提出的條件,民主黨才可以獲得股份,但為何該黨在沒有人異議的情況下便接納?當中究竟是否有涉及利益交易的可能?
■涂謹申曾聲言,購買物業是方便支部運作,但為何在建議書內,卻已列出日後股東的利益分配?是否有人早已抱有置業投資的心態?
■司徒華在97年亦曾支持涂謹申購買物業的建議,如今擔任調查小組的成員,角色是否會有衝突?
■建議書列明物業按揭的還款金額,是由議員租用物業支付,若議員向政府申領開支,當中是否涉及以公帑供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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