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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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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1] 不育代母的是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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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曾家輝

 香港出生率在過去30年間銳減65%,令本港成為全球出生率最低的地區之一。每千名婦女生育嬰兒數目由1975年2.67人,下降至2004年的0.93人,更曾一度跌至0.9人的低位。新生嬰兒數目亦由1975年的7.98萬人大幅減少至2004年的4.98萬人。

 有人不欲生兒,有人不育欲生兒。人工授孕可解決部分不育問題,而在外國通行的代母生子,在華人社會認為過於「前衛」,未為政府及社會大眾所接受。有指社會發展永遠是技術先行,道德隨之,最後為法律。現在代母已非技術問題,道德和法律才是關鍵。

代母在港仍稀罕

 代母生子在外國已不是甚麼新鮮事,過去只有不育的人才要找代母生子,但英美愈來愈多生育正常的職業女性也選擇代母生子,原因是她們不想事業發展受阻、身裁「走樣」,以及承受生產的痛苦。在英國,衛生部堅持代母生子是不育夫婦的最後選擇,所以有不少人專程遠赴美國達成意願。在同樣是先進國家的日本,法律雖然承認體外受孕,但規定凡不屬於親生的孩子,只能作為養子或養女。

 最近,本港出現一宗令人關注的代母生子個案。前立法局議員陸恭蕙與外籍男友何力勤在美國借代母誕下一名女嬰,現正辦理領養手續。他們原本只打算領養一般孩子,但卻多番落空,所以最後決定找代母生子。陸恭蕙表示,他們從一名美國華裔女性身上抽取卵子,再與從何力勤身上抽取的精子,經體外人工受精再植入代母體內。

受聘生兒屬違法

  2000年6月底通過的《人類生殖科技條例》,最受人關注的除了人工授孕及人體複製之外,還包括代母生子的可能性。當時生殖科技臨時管理局曾表示絕不鼓勵使用代母,如果要進行則必須經委託夫婦及代母三方同意,並經至少兩名醫生輔導,當中也不能涉及商業活動,否則三方面都有可能需要負上責任。陸恭蕙的個案如果在香港發生的話,便屬非法了。

 人類生殖管理局發言人周意純表示,本港法例容許使用取自夫婦自己或捐贈人的配子(精子及卵子)或胚胎,但為了保障夫婦及孩子的健康,醫生要先為夫婦或捐贈人作出評估,並進行輔導。除了為避免誕下患有嚴重遺傳疾病的孩子外,夫婦不可以選擇胎兒性別;詳細規定仍在制訂中。「管理局及衛生福利及食物局正就如何規管生殖科技程序訂定發牌機制及有關條例。」周意純說。

三間醫院提供授孕服務

 現時醫管局轄下有三間醫院提供體外人工授孕服務,分別是瑪麗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及廣華醫院。醫管局發言人表示,公立醫院一直以來都設有準則,供醫生考慮及挑選合適的人士進行體外人工授孕時參考。其中一個準則是「每對合適的夫婦可以在醫管局轄下的中心接受三次體外人工授孕程序」,而服務只會提供給已婚夫婦。不過,醫管局表示並無統計每年處理或成功個案的數字。

衍生宗教問題

 代母生子除會引起法律爭議外,更挑戰社會道德倫理。一對夫婦利用自己或他人的配子,由代母生下孩子,當中涉及了法律、血緣、倫理等關係。孩子有一個生母,一對養父母,血親父母又可能另有其人。代母解決不育,卻衍生更複雜問題--孩子可能有三個母親,實在太難為了孩子。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總幹事何文康表示,站在教會立場,他並不完全反對生殖科技,因為宗教及科技兩者是沒有衝突的。他認為不育夫婦可以利用諸如打通輸精(卵)管、藥物等科技來提高懷孕機會,這並不違反教會的原則,但不是每項科技都是被容許的。

 「由於尊重人類生命及尊嚴,更相信孩子是上天的恩賜,所以教會反對人工授孕、代母生子等行為,我們更反對利用生殖技術來選擇嬰兒性別,以及預防遺傳病。生命由神賜予,不由人來操控。我們應該學懂接受,孩子的出現是要體現父母的愛。」

出生率低 法律需放寬

 特首曾蔭權曾表示,由於生育率偏低,政府聘請顧問研究外國鼓勵生育的政策和措施,及其在本港的可行性,並研究港人對生育的看法和顧慮。不過,政府目前沒有計劃延長法定有薪產假、減少工作時數或立法增設家事假期等實質鼓勵生育的措施。

 既然本港正處於「缺人」之時,政府又不想大灑金錢,或者應該趁機檢討現時法例,看看法例對人工授孕、代母生子、領養等具爭議的題目,有否過時或過緊的地方。修例或能令不育夫婦一圓心願,更可以為本港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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