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9] 馬德12次賣官過程放大圖片
■馬德妻子田雅芝正在黑龍江服刑。 網上圖片
公訴機關提供了包括證言證詞、票據等在內的上百份證據,對馬德提起了17項受賄指控。其中,12次受賄與「賣官」、「保官」有關。這也是司法機關首次詳細披露馬德受賄賣官的具體行為,這12次「賣官」行為分別是:
2001年5月至7月 在擔任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方曉光的請托,在其職務晉陞的事項上提供幫助。馬德非法收受方曉光給予的美元1萬元。
2001年5月 在擔任中共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張鐵玉的請托,在其職務晉陞的事項上提供幫助。馬德非法收受張鐵玉給予的人民幣20萬元。
2000年11月至2002年春節前 在擔任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化市財政局副局長田德臣的請托,在其職務晉陞的事項上提供幫助。馬德兩次夥同田雅芝非法收受田德臣給予的人民幣4萬元、美元5,000元,並向田德臣索取美元5,000元。
2000年11月至2002年春節前 擔任綏化地委書記、市委書記期間,接受青岡縣縣委副書記蘇吉祿的請托,在其職務晉陞的事項上提供幫助。馬德三次夥同田雅芝非法收受蘇吉祿給予的人民幣共計34萬元。
2000年11月 在擔任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蘭西縣縣委書記張國華的請托,在其職務安排事項上提供幫助。馬德非法收受張國華給予的人民幣20萬元。
2000年11月 在擔任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海倫市市委副書記王學武的請托,在其職務晉陞的事項上提供幫助。馬德非法收受王學武給予的人民幣50萬元。
2000年7、8月份 在擔任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化市市政公用管理處處長張忠義的請托,在其職務安排上提供幫助。馬德非法收受張忠義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
2000年3月至2002年春節前 擔任綏化地委書記、市委書記期間,接受綏稜縣縣長李剛的請托,在其職務晉陞的事項上提供幫助。馬德單獨或夥同田雅芝3次非法收受李剛給予的人民幣共計32萬元、美元1萬元。
2000年5、6月份 在擔任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蘭西縣縣長周南方的請托,為其能夠繼續留任現職務提供幫助。馬德夥同田雅芝非法收受周南方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
2000年3月 擔任中共綏化地委書記期間,接受慶安縣縣委副書記李俊宇的請托,在其職務晉陞的事項上提供幫助。馬德非法收受李俊宇給予的人民幣10萬元。
2000年初至2002年春節 在擔任綏化地委書記、市委書記期間,接受肇東市市委副書記高波的請托,在其職務晉陞及留任的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五次單獨或夥同田雅芝非法收受高波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9萬元、美元2萬元。
1998年至1999年春節 在擔任綏化地區行署專員期間,三次非法收受明水縣縣長呂岱給予的人民幣共計6,000元。
2000年8月,在擔任綏化市委書記期間,接受呂岱的請托,在其職務晉陞的事項上提供幫忙,非法收受呂岱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4萬元。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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