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9] 房委會建議「租住公屋一人申請者編配方案」
方案一:
先按申請人年齡組別計分
年齡組別 分數
18-24 0
25-29 18
30-34 36
35-39 54
40-44 72
45-49 90
50-57 108
再按申請人現時居所類別:
居所類別 分數
公屋 -30
私人樓宇及其他 0
特點:(1)執行上並不困難;
(2)同一年齡組別內較年長的人士,不能比內年輕人士多獲分數,或令年長人士感覺不公平;
(3)可能考慮當個別申請人隨年歲增長而進入較高年齡組別,可否再獲額外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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