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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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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3] 兩地金融監管合作須加強

 廣東科龍電器董事長顧雛軍等人因涉嫌經濟犯罪,已被內地公安部門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由於顧雛軍等人控制的科龍電器及格林柯爾也分別在香港上市,顧雛軍被捕消息曝光後,旗下各上市公司均已停牌。

 這事件,凸顯兩地金融管理機構,對同時在兩地上市企業加強監管合作的重要性。顧雛軍涉嫌巧取豪奪,早有傳言。去年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咸平就曾通過顧雛軍旗下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數據,揭露了顧雛軍等人在「點石成金」神話下違反證券法規定的經濟犯罪行為。「郎顧之爭」轟動一時,而且當時兩地都有律師見義勇為,願意挺身而出實施監察。如果內地監管機構能及時跟進調查,顧雛軍等人涉嫌以虛增收入和虛假財務報表欺騙投資者的行徑,就可以及時遏止和加以懲處。

 這事件還顯示對來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香港監管機構與內地監管部門的合作有待加強。顧雛軍以及楊斌、周正毅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往往都是首先被內地執法部門偵破,然後才在香港「爆煲」。兩地監管執法部門對同時在內地、香港兩地上市的企業加強監管,互通情報,共同消除監管的灰色地帶,可以令顧雛軍、周正毅之流無空可鑽。

 市場擔心的是,科龍事件反映的問題並非個別事件。由於內地企業監管不足,一些來香港上市的公司,把上市視為「圈錢遊戲」,這對香港金融中心的信譽,將造成嚴重傷害。因此,香港的監管機構在審批內地企業來港上市時,必須從嚴把關,以保障本地投資者利益,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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