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4] 翠袖乾坤:查冊與私隱
翁靜晶
百戰百勝之巧妙,在於知己而知彼。千方百計逃避狗仔隊追訪的名人,即使踏盡了汽車的油門,將之擺脫於視線以外,亦須明白到,記者其實可以「遠距離」查清楚對象們的底蘊,毋須靠偷聽,也不必靠線人,而是利用合情合法的手段!
車牌,是一項重要的線索。只要抄下了車牌號碼,記者即可通過「運輸署」的登記資料,查到車輛的登記日期,以及車主的資料,花費才區區數十元。
登記車主,若非是個人,而是用公司名義註冊,則又會令記者的追查,繼續延展下去。通過「公司註冊處」,記者可作商業登記查冊,查出公司的股東資料、身份證號碼、股權分佈,以及他們的註冊住址等等;甚至商業登記證的副本,也可以取得副本。倘若是獨資公司,則可向稅局處查冊,同樣是「得來全不費工夫」!
名人所住的物業,也是資料來源。田土廳和土地註冊署,可查出業物業主的身份,知道有關物業的買賣協議,抵押情況和錢債糾紛。從中,名人的私生活,有否財政問題,或者有否與人一起合資置業等,亦一目了然。報章雜誌經常刊登,明星藝人如何「炒樓」,更能夠把每宗交易的單位和賺蝕,詳細表列,正是以查冊途徑而來。
即使是租住房屋,亦難保隱私。《土地註冊條例》規定,超過三年的物業租約,不得為口頭形式,必須是「白紙黑字」書面協議,且要在土地註冊署登記。合符法律規定的登記租約,雖保障了租客,卻公開了隱私。記者們繳付些微的查冊費,整份租約的副本,就手到拿來。
雕蟲小技,不需要任何專業所長,普通市民亦輕易可以辦到。如此的安排,是為了便利商業社會運作,令有業務往來的人,明確查證對方的身份狀況,減少行騙機會。商業的保障,反過來的代價,是犧牲了某程度的私隱。然而權衡利弊之下,大多數人的利益,未免又比較起一小撮人的私隱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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