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5] 強發軍票 壓榨港人血汗錢 放大圖片
■吳溢興指著一大推軍票,痛陳日軍暴行。潘達文 攝
本報記者:平立、梁嘉儀
「我們不斷上訴和遊行,是希望多些後代知道日本的罪行,希望正義得到伸張,日本軍國主義的歷史不再重演。我們有信心,軍票的事可以得到解決!」香港索償協會主席吳溢興痛陳當年日軍的罪行:日本人在香港肆意殺人,姦污女子,對市民百般蹂躪,更甚者是他們從金融經濟上赤裸裸地剝削市民,強制發行軍票來榨取市民的血汗錢,以進一步擴充軍備物資,為在其他地區的戰事「輸血」。
日軍1941年12月25日佔領香港後,即於翌日開始大量發行軍票。日本防衛廳1942年的一份機密文件更顯示,日軍在香港推行單一軍票化的方針,企圖將港幣的幣值壓低,以便能用一元軍票兌換十元港幣,藉此從中國百姓手上榨取出最大量的金錢來充實國庫。這份以大藏相(財政部長)卜協織中名義發出,名為《香港佔領地通貨整理要領》的文件,提到「不拘泥於部分犧牲地令到香港貨幣貶值,而另一面擴大與普及軍票的流通面,努力達成單一使用軍票」。文件還指出,放棄當時的二對一軍票對港幣匯率,引導港幣價值逐步下調,好讓將來實施完全禁止港幣流通時,可以用1圓軍票換10元港幣,套取市民資產。
強迫兌票 違者殺無赦
從1942年7月24日的《香島日報》可以看到,港幣兌軍票由2對1改為4對1,即「軍票一圓等於港幣四元」,比41年的1圓軍票換2元港幣的更為霸道,可見日軍正有計劃地逐步令港元貶值。
日軍為求增加港幣發行量,還強迫當時3家發鈔銀行匯豐、渣打及有利的經理在印製完成的港幣上簽字,發行約1億元沒有額外支持的紙幣,故這些港幣又被稱為「迫簽紙幣」。
到了43年6月30日,日本更宣布停用港幣,迫令市民將港幣完全兌換軍票,違者殺無赦。這樣,日軍利用軍票將購買力轉移,把搜括得來的大量港幣,拿到澳門等地購買物資,以支持其所謂「大東亞聖戰」。
在港共發行19億元軍票
日本投降後,46年港英政府讓全港受害市民登記手中的軍票,當時共有5,000多個家庭登記,唯港府最後卻無任何交代。吳溢興說,日本在香港發行了19億元軍票,而目前索償協會的資料是,仍有3,500個家庭手頭有5.4億元軍票。「當時跑馬地3層樓整幢才8,000元,經過50年通脹後,應該可以1圓軍票兌換500倍日圓,這是很大一筆帳。」
但有不少港人因為看不到償還軍票的希望而將軍票作為廢紙棄掉。索償協會則選擇不放棄,並自力更生,代表受害家庭入稟日本法院希望取回公道。儘管日本方面至今仍不承認有賠償的責任,但吳溢興表示不會放棄,並有信心可以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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