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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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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7] 嚴重燙傷須植皮

 年過7旬的母親遭兒子以滾熱湯麵「照頭淋」致嚴重受傷,家庭醫生關嘉美表示,這對老嫗造成的傷勢,得視乎該煲麵的水溫、份量及她被燙傷的位置,才可確定其存活率或復原機會有多大。如老嫗患有糖尿病,則她需要更漫長的復原期。

 關嘉美稱,燒傷或燙傷分為三級,第一級為輕度燒傷,皮膚局部充血腫脹,傷處呈現紅斑;第二級指身體少於一成燒傷,皮膚出現含液體的水泡;第三級指全身超過一成半燒傷,傷處深入皮膚下的脂肪組織甚至肌肉,整塊皮膚壞死或碳化,神經線亦受損,已不能再感覺任何痛楚。由於身體器官的功能受影響,傷者便有生命危險,需即時接受植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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