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2] 興寧礦難六大疑團
【本報訊】據《南方都市報》11日消息:興寧「8.7」重特大礦難到今天已經是第5天,123人在近700米的水下困住已經近100個小時了。儘管已經打撈出了第一具屍體,但是更多的家屬卻只能在等待中煎熬。「生要見人,死要見屍」的傳統在礦難事故中顯得蒼白。該報記者連日在現場採訪並對興寧近年來煤礦情況進行調查,提出了六大疑問。
為何獲頒「安全生產許可證」?
在廣東省監察局的網站上,對大興煤礦有這樣的一段介紹:2005年6月7日,大興煤礦被頒發了今年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了,發放的依據是什麼?為何在頒發後不到兩個月就出現事故,有關部門當時為什麼沒有查出它有安全隱患?據悉,大興煤礦在1999年轉制後,就一直沒有辦理採礦證和工商營業執照,應該屬於非法經營。
政府明令整頓竟可繼續生產?
7月14日,相鄰的羅崗鎮福勝煤礦發生礦難,16人死亡。當地政府讓全市的煤礦進行停產整頓。這個停產整頓通知書也發放給了大興煤礦,在接到通知書時,該礦停產過幾天,就又開始生產,當時對外的說法是維修基建礦道。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指出,我們的監管哪裡去了?為什麼監管不到位,是不是怕得罪人?是不是與老闆背後有什麼貓膩?
非法煤礦如何大量獲得炸藥?
據悉,大興煤礦採用的是炸煤採掘,需要大量使用炸藥和雷管。但炸藥和雷管都是國家的專管物資,購買必須要公安等相關部門審批。大興煤礦是一個非法開採的煤礦,這種專管物品如果是通過審批獲得的,那是誰批的?依據又是什麼?如果不是通過正常渠道獲得,那麼是從哪裡購買獲得的?當地有關部門又如何對這些危險的專管物品進行管理?
50天前開始滲水為何不停工?
據悉,事故發生前50天,礦工就已經發現了井下煤層蓄水倉有滲水現象,而且及時向礦主匯報。當時礦方只是簡單地用水泥糊了糊後,依然讓工人們繼續下井作業,並沒有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礦工在滲水時曾表示不想幹了,但老闆說「安全金」不退,礦工為了能在年末拿到一筆為數不小的安全風險金,所以他們只能堅持到現在。
地質狀況複雜為何煤窯仍多?
據悉,興寧主要產煤區所處的位置是熔岩地形,而且往往在幾個地下水帶附近。如要開採,需較高的技術含量。但是實際操作的礦工多是來自農村,文化程度不高。報告顯示,興寧幾乎每年都會停產整頓一批私人煤礦,但往往第二年會更加興旺。據悉,如果僅靠種地,興寧的農民一年收益估計也就1,000多元,但下井採煤每月能拿3,000-6,000元。
小煤礦問題多能否全部關閉?
與其他發生重大事故的煤礦一樣,大興煤礦也是私營煤礦,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副教授王銀生說,過去的失誤已經導致煤礦行業性的安全風險。「不能期望任何政策能夠立竿見影並且一勞永逸。」他認為,效果最快的是行政手段,但是副作用也最大,而要法律的經濟的手段起作用是需要時間的,如提高死難礦工的賠償額度、提取風險抵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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