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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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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6] 7個月58宗購鑽石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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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會稱內地與本港常用的鑽石淨度標示方式不同,如有疑問,應拿回港檢驗。

 【本報訊】香港素有「購物天堂」的美譽,不過消委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卻透露,有內地旅客投訴在本地旅遊從珠寶公司選購鑽石戒指時,店方聲稱該鑽石的參考淨度達VS2級別,但後來回到內地,在專家鑑證後卻發現鑽石的品質與珠寶店不符。消委會稱,內地與香港常用的鑽石淨度標示方式不同,要查明真相,必須回港檢驗,以確定鑽石淨度是否名不副實。

應要求店方提供監定報告

 消委會表示,今年首7個月共收到58宗有關鑽石的投訴,消費者主要投訴鑽石的鑲工、大小、色澤或內含物等與店員口頭或單據上描述不同,該會建議消費者在選購鑽石時,必須光顧信譽好及具專業水平的商店,購買鑽石飾物時,亦應要求店方提供鑽石鑑定報告,同時不要被大減價、大折扣吸引,要多比較其他店舖以作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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