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7] 藥物名冊知多D:抗癌藥: 審慎使用 實證為本放大圖片
長期飽受癌魔煎熬的病人,他們力爭每個治療機會是可以理解的。每種治癌新療法,都可能是一個生存的盼望。而腫瘤科新藥日新月異,病人在求治心切的驅使下,必然希望試新藥。但作為臨床主治的醫生,卻要權衡新藥真正效益與整體資源運用。由於新藥應用時間短,可知的臨床實證有時流於片面,對患者可能引致的長遠療效及副作用更是未知之數。因此,新藥面世,醫生一般會抱持審慎態度,希望取得足夠的臨床實證,才廣泛引進給病人應用。
參考權威文獻 制定用藥指引
由於不同癌症各有特性,施行治療方法當然各異,因此醫管局在制定藥物名冊時,由各科專家參考最新的國際權威醫學文獻,進行仔細分析和考慮,然後制定抗癌藥在不同病況下的臨床用藥指引。
以慢性骨髓血癌為例,新藥Imatinib十分昂貴,每年治療開支可高達27萬,但該藥能提高血癌患者的存活率。除此以外,Imatinib亦能有效紓緩胃腸基質腫瘤,八成病人用後病情有明顯進步。因此,即使昂貴,醫管局亦安排透過安全網,引入這種療效顯著的藥物。
根據病情個案 釐清收費標準
另一個引起癌症病人關注的疑惑,就是名冊內同一種抗癌藥,用在不同癌病有不同的處理。舉例說,治療卵巢癌的專用藥物Paclitaxel,只要由專科醫生經臨床評估後,根據專用藥物的處方指引,在特定臨床情況下,便可處方Paclitaxel,病人只需繳付標準收費。但是,當把Paclitaxel用作治療肺癌、胃癌等,病人便需自費。事實上,同一種藥對不同癌症,療效可以相去甚遠,所以不能劃一看待。根據醫學臨床實證顯示,當使用第一線治療卵巢癌的藥物失效,可採用Paclitaxel作第二線治療,已有一定實證證明其療效,故將Paclitaxel列為專用藥物。
但是,治療肺癌和胃癌的主要方法是切除腫瘤手術,藥物只可發揮輔助性或紓緩性的作用。Paclitaxel用作治療肺癌和胃癌,成效不及卵巢癌般明顯,若病人堅持使用,而醫生又認為適合,醫生便可處方給病人自購。
說到底,當有新藥面世,醫生和藥劑師有責任告訴病人這些最新資訊。但作為醫者,一般會採取較為保守原則,寧可等待較具體和深化的醫學實證才廣泛應用。但同時又考慮病人的選擇權,即使暫時不會廣泛使用,亦不能剝奪病人的選擇權,若病人堅持嘗試新藥,而醫生認為合適,則可處方病人自購。
本專欄為醫院管理局「健康資訊天地」及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與本報獨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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