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9] 欲開艙門跳機 濫藥漢罪成 放大圖片
欲在高空打開飛機艙門的乘客楊我華(左),被判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本報訊】38歲的音響技術員因濫用藥物而出現思覺失調,乘坐飛機自東京返港時以為全機人及同事都要「逼害」他,故逼著於35,000呎高空下嘗試打開機艙門,欲一躍而下了結生命。技術員被裁定企圖作出可能危害飛機安全的行為罪成,案件押後至9月1日提堂。
被告楊我華(38歲)被控於去年11月7日,乘坐國泰航班自東京返港時,局部扭開機艙門柄,意圖危害飛機乘客安全。幸而被告被即時制服,在氣壓差下被告成功開門的機會亦微乎其微。
曾服大麻及搖頭丸
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出,被告因2002年起曾短期服用包括大麻及搖頭丸等藥物,之後兩度感到不適,覺得人人在談論他。去年,被告與同事到東京工幹前再感不適,進行錄音工作時,也認為歌曲在批評他。
到達東京後,他覺得同事有意設局害他,離開東京前兩天,他開始感到晚間有聲音和他說話。回港前,被告甚至感到輕微地震,加上航班延誤,他都看成是由他而起,登機後他的驚慌到達極點,他認為全機人都要殺他或折磨他,於是才打算跳機逃走。
覺得全機人都要殺他
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林國輝求情指出,被告於演藝學院畢業後,參與劇場音響製作。香港電台第4台古典音樂台台長鄺思燕亦為被告撰求情信,指他製作水準高,為人溫文。被告自2003年起在理工大學兼職任教多媒體及音響效果,學生對他亦表讚賞,現時他已在康復中。
辯方又指,8月23日被告將赴新加坡參與慈善表演工作直至月尾,有關方面已為他訂購國泰航空的機票,但未知屆時航空公司會否讓他上機。
國泰航空傳訊經理表示,不能評論國泰會否讓個別人士乘搭其班機,公司亦沒有特定的黑名單,只要乘客與公司間互相同意機票附帶的條款即可乘搭。
暫委法官林鉅溥押後案件至下月1日,以索取被告的感化官及兩份精神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但必須接見精神科醫生、赴新加坡時必須由妻子陪同,並且在出發前24小時前通知警方航班詳情,以讓警方通知有關航空公司,讓被告得到適當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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