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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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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9] 被污染漁場不滿賠償求覆核

 【本報訊】在南丫島對出經營漁場的女子,昨日入稟高院尋求司法覆核,指其漁排在2000年至02年間,因迪士尼樂園工程造成海水污染,曾停止生產,獲漁護署根據漁排面積發放賠償;但漁護署及地政署派員視察時,卻將其面積本應超過1,000平方米的漁場,當作只有約600平方米處理,令其應得補償減半至只有約50萬元。漁戶要求法庭頒令推翻署方決定,並重新評估補償金額。

指獲償50萬元不足夠

 原訴人為梁淑蓮(譯音),她由1983年起獲漁護署發牌,在蘆荻灣經營漁場,面積不得超過1200平方米。答辯人為漁護署署長、地政署署長及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

 梁在入稟狀指出,2000年興建迪士尼,港府開始於竹篙灣進行工程,對附近包括南丫海峽一帶造成污染,政府表示若有漁戶在2000年10月至02年10月間,因污染致漁排停業,可獲賠償。

 漁護署及地政署於2001年3月派員前往原訴漁排,評估其面積只有約600平方米,依此計算,原訴可獲約50萬元賠償。原訴解釋,她在1998年收到漁護署通知,著令立即為漁排進行維修,她才將佔漁場一半面積的漁排拆出,運往內地維修;因此當署方職員在2001年3月進行視察時,才誤估漁場總面績。她曾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投訴,卻不得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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