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9] 抄襲之風熾盛
■張圭陽 資深傳媒人
八月的最後兩個星期,大學校園又再熱鬧起來,生機處處,一批又一批的新生,把喜悅和青春,帶進了大學校園。
香港大學發給新生必讀的十七份文件中,第三份是一本二十頁的小冊子:《什麼是抄襲》What is Plagiarism?小冊子開宗明義說明,大學生的抄襲之風熾熱,己經引起大學的關注,一些大學生甚至因此受到大學的紀律處分,一些違規的大學生辯說不知道怎樣才算抄襲,小冊子於是羅列一些實例,讓學生們知道什麼是抄襲。
小冊子提及「抄襲」有一個很清晰的定義:即凡是讓讀者誤以為文字及意念是作者本人的,而實際上是別人的,就是抄襲。小冊子說學生們有一個誤解,以為逐字逐句的不註明出處的引述才算是抄襲,殊不知即使是改過一些字眼、語氣,或是經過撮摘,只要是意念、概念本身是取自別人的著作,而不是自己的原創意見,一旦沒有註明出處,同樣是犯了抄襲的行為。小冊子舉出一些碩士生、本科生的論文,一大段一大段的抄錄別人的著作而不加以說明,大概有多個原因:包括自己的英語水平不好,怕被教授批評;不然就是寫論文的時間不足,匆匆下筆,以至混淆了抄錄的部分和自己意見的部分;或是對原文理解能力不足,掌握不了重點,以至抄襲時一發不可收拾,抄了一段又一段。
抄襲之風熾熱,筆者很同意小冊子編輯的評估,認為是電腦軟件的「複製」、「貼上」功能非常方便,在互聯網上找到資料後,便「複製」、「貼上」在自己的文章上,即可交功課。筆者認為,這種抄襲之風,可能源自中學生時代的習慣。現在不少中學科目都要求學生做專題研究,撰寫報告。中學生們在有限的資源下,包括有限的時間、研究經費及缺乏有經驗的導師指導下,在互聯網上找尋有關題材,一旦找到,就一大段一大段的「貼上」在自己的報告上,又不懂得註明出處,沒有經驗的老師也就震懾於報告上的大量文字、圖片、統計數據而給了很高的評分,中學生也就沾沾自喜,把「複製」、「貼上」視為功課中「合法」的功能了。
大學學府對學生有嚴格的要求,自是保持學術水平的不二法門。爬格子的文化人也常有抄襲的行為,下自抄襲別人的文章,一字不易,上自抄襲別人的意念,正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抄得好的便是好文章。如果要嚴格要求爬格子者不得抄襲別人的意念,恐怕報上就有許多天窗了。爬格子的文化人是文化的推銷員,為求文章流暢有趣,廣為流傳,也可以寬鬆一點看待,只是學生讀者要知道「販賣文章」與「學術文章」有別,前者要鬆,後者要嚴。那豈不是雙重標準?列寧遺體左手出「包」,右手出「槌」,不也是雙重標準嗎?(有興趣了解小冊子內容的,可以登上www.hku.hk/plagiarism查看)(聯絡作者:kwaiyeung@gmail.com) (本欄每周五刊出) (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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