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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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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6] 人參致癌衛署反駁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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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港藥材舖出售的人參,大多來自美國和韓國。 羅蘭蓉 攝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本港市民隨時「補身變傷身」!浸會大學研究指出,本港83%的人參、丹參和田七含農藥,部分人參樣本更超標6倍。衛生署澄清,有關研究在實驗室內進行,一般家庭的煮食器皿絕不可能煲出如此高濃度的「致癌補品」。但該署承認,使用農藥種植藥材相當普遍,但濃度仍處於安全水平,「除非市民每日食16克人參,食足70、80年,才會生癌。」

有報道指浸會大學研究本港市面出售的人參、丹參、當歸及田七,發現人參、丹參和田七含殘留農藥,其中人參的殘藥最嚴重,10個人參樣本全含農藥,其中4個樣本所含的農藥「六六六」超標近6倍,若長期服用可引起賀爾蒙失調、頭痛,或可致癌。亦有1個樣本含高劑量的「六氯苯」及「五氯硝基苯」,兩者均超標4倍及1倍,若大量吸入可損害神經、生殖系統及肝臟。其他藥材亦含不同程度的「六六六」、「六氯苯」和「五氯硝基苯」,但未超出該署的標準。

家庭難煮出高濃度農藥

 衛生署副署長梁挺雄昨日回應時表示,有關數據乃2年前衛生署委託浸會大學進行一項研究所得的初步數據,以作編訂香港藥材標準之用。研究員在實驗室內使用有機溶液,「逼出」藥材內的農藥,但一般家庭的煮食器皿,是不太可能「逼出」如此高劑量的農藥。

 雖然農民在種植藥材時使用農藥很常見,但只要藥材的農殘不超標,便適合人類食用。該署在過去2年,每年約抽查市面350種中藥材,當中逾百種是常用的藥材,例如人參,全部沒有超標。梁挺雄表示,符合農殘標準的人參可安全食用,除非市民每天進食16克人參,70至80年後才有可能致癌。

 該署又強調政府的監管充足,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規管中藥材,中藥材經銷商(包括中藥材零售商/批發商及中成藥批發商及生產商)均須申領牌照。中成藥註冊制度於2003年12月19日推出,共接獲超過16000個申請,現正審批中。所有中成藥註冊申請均須提供殘留農藥水平的資料。

 香港中藥材標準的範圍包括殘留農藥水平,第一期結果已於2005年7月公布,供中藥界參考,於2005年9月起試用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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