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01] 司機危駕宣判 一條命囚3月
【本報訊】去年8月28日,母女在北角琴行街被私家車撞倒致女傷母死一案,涉案女司機Lee Mechian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裁判官直指被告事發時沒有留意路面情況,以致兩母女被撞至拋上車頭蓋時她仍沒有剎車,認為事件明顯出於人為過失,使兩個家庭的命運被改變,故被告必須負上責任,判其入獄3個月。
辯方表示會提出上訴,並申請一萬元保釋外出,惟遭官否決,暫仍還柙監房看管。辯方大律師夏偉志求情指,馬來西亞出生、任職市場經理的45歲已婚被告Lee Mechian有14年良好的駕駛經驗,但事發距今一年不敢駕駛,精神上大受打擊及困擾,故已承受了足夠懲罰。
大律師並指被告擁有良好品格及前途,定罪已使其留有污點,而事發時被告非受到酒精或藥物影響,亦無超速或違反交通訊號,在事發後亦無離開現場企圖逃避後果,在同類案件中性質屬輕微,故希望裁判官考慮判處緩刑。
裁判官梁榮宗指,被告並非魯莽駕駛,但仍有足夠證據顯示她當時沒有注意到路面情況,因此在車子撞倒兩母女後不能作出即時反應剎車,不是富經驗司機的應有反應,必須判以阻嚇性懲罰,才能給公眾一個交代。梁官強調,事件對死者及被告兩個家庭來說均是悲劇,但被告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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