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9月3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9-03] 天頌苑短樁房委會獲賠5億

放大圖片

 天頌苑短樁事件深受社會各界關注。

 【本報訊】高等法院昨裁定,天水圍天頌苑短樁案中,房委會勝訴獲賠償。天水圍天頌苑於1999年被揭發短樁醜聞後,房委會事後控告負責樁柱工程的B+B建築有限公司,違反合約訂明的樁柱標準及提供虛假工程報告,令房委會事後花費大筆費用進行修補工程,及接納九成買家撤銷合約。法庭裁定房委會勝訴,並評定可得5億5千3百多萬元賠償。

 而被B+B拖進訴訟分擔賠償的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則被法庭裁定監工不善,須分擔一半賠償。法官認為,興業有責任確保B+B提供正確的紀錄,但所有報告最終被發現不正確,故其職員在批核報告時必定有涉及欺詐行為,故須負責賠償。

六座大樓兩不合標準

 B+B現時正於清盤當中,不過由於其賠償責任可能在保險公司的責任範圍之內,故房委會同時控告其保險公司AXA Versicherung。

 房委會於發現短樁事件後,經獨立調查後,發現在屋苑六座大樓中,其中第一及二座的樁柱斜度不合標準,須大肆進行補救工程及向買家賠償。不過,B+B在訴訟中,已就第一座承認責任,但認為第二座的問題並不嚴重,但房委會卻錯誤地進行修補工程,另又認為房委會不必要地出於政治考慮,向九成買家賠償,但最終證實第三至六座的安全根本沒有問題。

 然而,法官並不接納其說法,認為短樁的問題會影響大廈的外觀,及令買家卻步,而房委會並未清楚問題的嚴重程度,但當時時間有限,買家又非常擔心,其聲譽及信譽正受到考驗,房委會為確保買家的投資不會受到損害,以及突顯房委會可以信賴及有良心的高質素房屋提供者,讓買家退訂的決定並非不合理。至於,就第二座的修補工程,以及其他各項的損失,法官亦認為房委會的申索合理,故把賠償額評定為5億5千3百多萬元。

房委會勝訴非常鼓舞

 房委會發言人昨表示,對於法庭判決房委會得到賠償金額感到非常鼓舞。房委會將盡快展開所需程序,追討該筆款項。他續說,希望是次判決能夠給予業界一個清楚的訊息,就是房委會決意向違法者追究到底,以保房委會及公眾利益。1999年7月,待命名為天頌苑的六幢居屋住宅大廈中,兩幢在施工期間發現過度不平均沉降的跡象。2001年5月,房委會開始為該兩幢樓宇進行地基加固和補救工程。這些工程已於2003年中完竣。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