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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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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3] 房委贏了官司難收錢

 【本報訊】(記者 翁育紅)高等法院昨日判決房屋委員會在天頌苑短樁事件中勝訴,不過有保險界人士認為,事件涉及刑事和人為疏忽,保險公司不會承擔此類責任,換言之,房委會成功索償的機會甚微。天頌苑短樁官司擾攘超過4年,高等法院昨日終判房委會勝訴和獲得賠償。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昨晚出席一公開活動時表示,歡迎法庭的判決。

 不過,由於被告B+B Construction Co.Ltd.(建新工程有限公司)已於2001年清盤,再加上事件涉人為造成的損失,房委會贏了官司卻未必能成功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保險公司不會賠償

 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表示,建築保險種類繁多,建築安全、工程爛尾、保養期等均有承保。一般情況下,即使公司已經清盤,在及後幾年索償期(每份保單不同)內,保險公司仍有責任處理受害人及投保人呈報的個案。房委會如要向保險公司索償,需要視乎索償原因及當時B+B買的是何類保險。

 不過,根據現有的資料,天頌苑短樁事件涉及貪污,屬人為刻意疏忽,羅少雄認為房委會成功向保險公司索償的機會甚微:「保險合約是在至高誠信下訂立,貪污、偽造鑽樁文件等已是無誠信,實際上已經違約,而且事件涉及人為,不是特發事故或意外,正常情況下保險公司並不會賠償。」

 天水圍天頌苑短樁事件發生於1999年7月,當時待命名為天頌苑的6幢居屋住宅大廈中,K座及L座在施工期間發現過度不平均沉降的跡象。房署進行部分樁柱基底深度的調查,發現32支樁柱之中,有30支的長度,較「短樁紀錄」顯示的數據還要短,平均短了7.5米,最多達到20米。廉政公署加入調查,發現有人竄改其中兩幢的樁柱設計計算,以及偽造鑽樁紀錄。房署於2001年5月入稟法院向打樁工程承建商B+B公司及B+B的承保人AXA追討賠償,同年B+B被頒令清盤。事件中至少4名涉案的樁柱工程分判商及工程師被判監7至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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