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0] 如何助醫藥分家推行
■李國英 立法會議員 民建聯衛生事務發言人
藥劑師和醫生各有不同的職責和分工,在醫療體系中互相合作,互補不足,以期病人能得到最佳的藥物治療效果。不過,卻不能取代醫生,替病人作臨床診斷,然後處方藥物。
近來,在部分大型連鎖藥房的宣傳攻勢影響下,市民在不知不覺間養成了「小病自行到藥房購藥」的習慣。市民自行到藥房配藥有否風險和危機呢?前提在於普羅大眾究竟有沒有足夠的醫學知識去判斷自己是患上小病還是大病。
藥劑師如市民健康的「守護者」
藥劑師能為市民提供可靠的專業意見,然而,基於藥劑師和醫生所受的專業訓練有別,令兩者各自在醫療體系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先就醫生而言,醫生擁有專業的醫學知識和技術,透過臨床診斷為病人處方藥物,並有責任向病人解釋藥物特性和治療作用等等,增加病人在藥物治療過程中參與的機會。
至於藥劑師,則掌握著藥物的知識與藥劑管理的技巧,負責核實處方、監察劑量,以確保病人用藥安全。繼而鼓勵病人和家屬在藥物治療過程中多參與討論,認識醫護及藥物的基本知識,配合病人完成藥物治療的過程。這樣,藥劑師就儼如市民健康的「守護者」,在基層醫療健康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市民對配藥程序缺乏認知
由於政府在公共醫療、藥物教育方面投放不足,市民普遍對正確的配藥程序缺乏認知,例如在配藥前先準備一份個人的用藥名單,讓藥劑師清楚知道自己正在服用的藥物;以及記下對某些藥物出現敏感反應的藥物名稱,好讓藥劑師避免使用這些藥物或調較藥物的劑量,保障病人的健康。正因為病人往往不知道或忘記了這些「小節」,在很多時候便造就了各種藥物事故的衍生。藥物事故的出現並不是要否定藥劑師的角色,或是阻止病人尋求藥劑師的專業意見,就是因為藥劑師太值得信任,久而久之市民便過分依賴藥劑師,往往為了節省金錢和時間,或者自恃自己所患的是小病,便不向醫生請教求醫,歪曲了正在大力吹噓的「小病自行購藥」的原意。
提升市民的醫療常識水平
要解決市民自行購藥所遇到的風險問題,並不是要禁止藥劑師向市民配藥,而是可以從三個層面處理這個問題。首先,政府應投放資源,致力提升市民的醫療常識水平,特別是在藥物教育的推廣工作方面。市民若對藥物缺乏認識,根本談不上有能力去自行選購藥物。其實,全民藥物教育已迫在眉睫,隨著醫管局制訂的標準藥物名冊陸續推行,市民自行購藥已為大勢所趨。若市民對所購藥物一竅不通,豈非與醫藥分家的潮流相違背?政府大可與藥劑師分擔教育市民對藥物認知的責任,讓藥劑師發揮所長,在全民藥物教育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其次,藥房尤其是一些大型連鎖藥房,應避免過分誇大藥劑師在基層健康所扮演的角色,令市民在不知自己患小病還是大病的情況下便先尋求藥劑師而非醫生的意見,嚴重影響市民的健康。這樣,藥房的利益可能會受損,但我相信任何受過專業訓練的藥劑師以至醫生,都不會將自己的利益看得比病人的利益重要。希望在市民自行購藥的趨勢下,藥房能把握契機,提升自身的質素,加強市民對社區藥房的信心。
最後,市民應學習正確的求醫態度,對自己的健康負責。政府當然要協助市民提升對藥物的認識,可是在任何人都要對自己的健康負責的大原則下,市民務必要自我增值,加深對藥物的認識,以求自保多福。更重要是,藥劑師的意見雖然是專業且免費,但市民絕不能視此為求醫治病的代替品,危害自己的健康。(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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