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5年9月17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5-09-17] 終院判詞摘要

放大圖片

 ■終院常任法官陳兆愷

 ■王德輝1990年3月所立遺囑見證人謝炳炎,清楚表明親眼看見王德輝在遺囑上簽字,其證供應具法律效力。

 ■王廷歆一方否定謝炳炎的說法,但當中須涉及許多假定因素才能成立。

 ■原訟庭及上訴庭錯誤處理舉證責任,不應要求龔如心消除遺囑的疑點。

 ■90年遺囑上的簽名是否王德輝簽署,難以達成結論,筆跡專家的意見也不能作為唯一證據。

 ■原訟庭糾纏於90年遺囑中寫有「one life one love」(一生一愛),糾纏於王德輝是否一個浪漫的人,是否會寫這種說話,是讓這些無關痛癢的問題,令訴訟長達170多天。

 ■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90年遺囑為王德輝最後一份遺囑,龔如心是王德輝遺產的唯一合法繼承人。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