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7] 食環署:大閘蟹 放心吃 放大圖片
■吳江(七都)太湖蟹推介團成員,展示養殖品質證書及正宗的吳江太湖蟹。 張立新 攝
【本報訊】(記者 林賽香)太湖大閘蟹「醜聞」接踵而來,繼被台灣驗出致癌綠黴素、走私蟹後,又被本港一項抽查指砒霜(化學學名:砷)含量「超標」,進食過量會影響肝功能,嚴重者可引致肝癌、肝硬化等嚴重疾病。但食物環境衛生署澄清,法例規定蟹肉的砒霜含量上限是百萬分之10,並非有關調查所指出的百萬分之1.4,而署方過去的抽查亦顯示本港出售的大閘蟹,各種化學及微生物含量合乎標準,市民可以安心食用,並且日內會加強市面抽驗。
食環署顧問醫生何玉賢在電台節目中指出,署方每年均有抽查市面出售的大閘蟹,化驗包括砒霜在內的化學物質和微生物含量,去年也抽驗54樣本,全部符合法例要求。署方的研究亦發現,港人從水產攝取的重金屬並不多。
今年署方抽驗盡快公布
他指出,砒霜有無機與有機之分,以有機砒霜的毒性較強,大閘蟹所含的砒霜較少有機成份,市民可以安心食用。為提升市民的信心,署方已開始抽查大閘蟹作化驗,並將會盡快公布結果。
日前一家報章分別在銅鑼灣老三陽、尖沙咀上海三陽泰記和九龍城的鴻福號買了3隻價格49元、30元和20元的聲稱太湖大閘蟹,然後交由化驗所測試砷、汞、鉻、鎘、鉛等7種重金屬的含量。結果發現,樣本砒霜的含量介乎百萬分之1.45至1.53,高於法例132V章附表2規定的百萬分之1.4的濃度上限,並總結有關大閘蟹砒霜含量「超標」,大量攝取或會導致肝癌。
食環署發表聲明,指有報章指從測試中發現一些大閘蟹的砷含量超標的報道是引用錯誤的標準。發言人表示,法例規定,砷存在於固體介貝類水產動物及介貝類水產動物產品(包括大閘蟹)的最高准許濃度含量為百萬分之10,而不是百萬分之1.4。
有關測試引用錯誤標準
據法例132V,包括大閘蟹在內的介貝類水產,受該章法例附件1監管,含量不可超過百萬分之10。而該章法例附件2所規定的百萬分之1.4濃度上限,則不適用於介貝類水產上。
中秋節期間,本港的食家便瘋狂進食肥美的大閘蟹,近年本港從內地進口的大閘蟹數量亦節節上升,由2003年全年入口逾58萬公斤,增至去年的78萬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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