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7] 放寬健身室限制提升使用率
■雷雄德博士 香港浸會大學體育學系副教授
近年來,康文署的健身室(俗稱gym)使用率持續下降,最新的整體使用率只得17%,曾被審計署批評浪費資源,建議不如索性免費給市民享用。
就改善康文署健身室使用率,筆者有下列幾點建議:
1、重新檢討現有健身室的硬件,包括各類器械用具、有氧及負重器械、場內器材擺放方式、室內牆壁設計、指示圖、空調系統、室內通風率、健身室四周環境交通等等,取長補短,在未來興建新體育館時,不應再刻板地規劃舊有錯誤,以免浪費公帑。
政府應重新檢討所有硬件
2、政府(康文署)對轄下康體設施的使用規條,往往只是跟隨著各項目的「體育總會」指引。可是,商業化的健身市場,它的發展速度實在太快,新穎的器械接踵而來,健身項目內容日新月異,一般健身中心所提供的課程,不下有二三十類別之多,單靠體育總會義工組織的指引,實在難以追得上千變萬化的健身市場步伐。取而代之,康文署除了跟從志願體育總會的指引外,也應該與業界成立「健身文化小組」,邀請各大商營健身中心代表、大學體育科研學者、健身室使用者與管理層進行定期意見交流,評估指導員資歷,檢討各類活動的安全措施,並了解市場的最新發展和趨向。
3、精英體育方面,各運動項目的選手,均須要去做器械訓練作為輔助工具來提升表現。康文署可以開放各區的健身室,免費給體育學院的精英運動員使用。至於非精英項目的運動員,如足球、籃球、排球等代表隊,也可以跟各體育總會商談,給予優惠或免費使用。一來可以直接提高使用率,二來亦產生宣傳作用,鼓勵青少年共同參與。
4、本港學童體質持續下降,康文署應該主動與社區內的學校洽商,讓健身室成為上體育課或聯課活動的場地,為增強學童體格出一分力。至於安排導師問題,其實在過去十年內新入職的體育教師,他們在受訓期間經已接受過器械健身的指導及安全課程,教統局也定期為在職體育教師提供最新的健身訓練知識,康文署應該信賴體育教師的專業能力。事實上,從學校開始灌輸健身文化,能夠給予年青人多關心自己的身體,也是良好的通識教育。
限制過多不利推行體育文化
5、從推廣體育文化層面來看,若使用健身室的限制煩多,只會產生相反效果,令人厭倦。時至今天,各大學的健身室設備相當完善,而大專院校均有教導學生使用健身器械的課程。康文署應該確認這些已受訓的大專生健身知識水平,等同完成了健體訓練的基礎資格,讓他們可以在課餘間自行練習,而無需再費時參加訓練及考核。
6、康文署的健身室應該免費給警察及消防員使用,他們在受訓期間經已接受過完整的器械健身訓練,康文署不應該懷疑他們的健身知識,甚至考慮擴闊到政府紀律部隊使用。
7、政府可以研究健身室及其相關管理進行「外判」,或與其他社區團體合作發展。
8、現有健身室的室內環境缺乏動感氣氛,允許商品廣告作為室內佈置,增加收入;與電視資訊媒體洽談,播放流行運動片段或音樂節目,倍添活力,與商營健身室看齊。
9、現代的健身器材日新月異,新穎的產品不段地推出市場,為長遠計著想,康文署可與生產商洽談,以租借方式代替購買健身器材,一來提供最新穎器材給市民享用,二來減少陳舊設施的維修問題。
假若採用「小政府大市場」的原則,康文署的健身室就必須與「市場」接軌,配合體育市場化、商品化、產業化及社會化的步伐,與時並進。(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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